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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十年生死若只如初见2
“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让保管钥匙的邻居把钥匙给我了。”余蝶珍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里面每一条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唯独只有外婆旧居的这一条,很久没有使用过,看起来表面锈迹斑斑,“幸好当时我拿走了。”余蝶珍指着邻居的家,已经没有人在了,窗户的玻璃碎了,从里面贴着的报纸也破了,看起来应该是没有人要了,可是门是半掩着,余蝶珍猜想应该是那些流浪汉把这里当作住所了。
她又看了看外婆的旧居,幸好没有人看上这里,里面的家具还在的呀。
她打开门,一阵霉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掩鼻,用另外一只手挥起来,里面的桌椅被她用报纸遮盖住,报纸被老鼠啃舐得惨不忍睹,上面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郑哲希走了进来,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余蝶珍说:“清理一下吧,你车上有报纸吗?”
“用来擦车窗的报纸还是有的,不知道够不够。”
“我想在这里待两天。”余蝶珍转过身,看着郑哲希,“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候我叫你来接我吧。”
“还不如我也在这里待两天,你忘记了我星期六日都是宝贵的假期呀。”郑哲希说道,余蝶珍不是一周五天的工作,而是自主经营,从来就没有假期可言,或许因为来这里,她又让那个管帐本的服务员加班了。
“在这里的时候,不想看见你。”余蝶珍说。
郑哲希扯下沙发上的报纸,尘满天飞扬,余蝶珍赶紧掩鼻,眼睛也被尘得出泪水,她怒道:“你有病啊!”
郑哲希说:“在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余蝶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在这间屋子里他和她发生过的最让她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他趁着发烧夺取她的初吻,她至今想起来都面红耳赤。
“随便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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