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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穷人家,本来就不多的女孩
,在小门小
的世界里,就变的更加珍贵和稀少。
在洪武五年,天下初定,在经过了频繁的战争之后,大明的男丁已经经过了统一战争的
大消耗之后,依旧是男多女少,京师、北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的媒妁之礼,六礼之费就
达五十余两。
而那时,一个蒙兀人披甲之卒的人
,也就五十两的银
而已。
为此,朱元璋在洪武五年下诏:古之婚礼,结两姓之
,以重人
。近世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其仪制颁行。务从节俭,以厚风俗,违者,论罪如律。
通过大明律的形式,对聘财
行了规定,结婚成本过
是要
刑的。
朱元璋活着的时候,这条法律还被执行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已经没人把这个当
一回事了。
而现在京师的普通人家的结婚成本,已经
达百两,是一个普通男丁,不吃不喝五六年才能够攒下。
不过大明百两的结婚成本,五六年不吃不喝攒下来,和后世那
动辄数十万的彩礼、又要房
、也要车
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至少在大明,女方还不会索要车驾,八抬大轿也就是结婚时候坐一坐。攒个五六年钱,还是能够讨到老婆。
穷不过三代,还不是穷不过一代,直接社会
单
,直至没有
嗣。
结婚成本过
,那解决经济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如果真的这么简单,就简单了。
北直隶的彩礼普遍在七八十两的范围,结婚成本百两以上,而江南,可不仅仅是七八十两了,至少的两百两起步。
经济好,只会让结婚成本更
,并不会让大明的光
们有媳妇孩
炕
。
昂的结婚成本的目的是什么?传宗接代,在只能养活一个的情况下,选择
的溺婴现象,就是普遍存在了。
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恶
循环。
溺死女婴,导致女
数量减少,结婚成本因此变得更加
昂,结婚的目的却又是为了传宗接代,如此反复几代人下去,男女比例失衡,社会问题加剧,就成了
可见的社会
象。
光
们多会
现什么?
群小,
匪。
群小
匪也是要生存的,要吃喝拉撒,要衣
住行,他们也是要讨生活。
群小和
匪,必须要寄居在
门大
的人家,这让
门大
们的阶级地位愈加的稳定,也让大明的朝廷对地方的把控能力,越来越弱。
整个地方,从上到小,都是缙绅们的人,朝廷怎么
?
朝中的明公们,真的看不到这
局面的必然结果?不知
这
止投献的风气,形成的原因吗?
连建
的黄台吉都看
问题的
本了,大明的明公们看不
来吗?
不,他们一清二楚问题的关键在哪里,甚至连如何解决问题,都有一
行之有效的方法。
但是绝大多数的明公们,不过是选择了妥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