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3章(2/3)

“没见到他们。”

“许多人都这么说。有一个带小孩的女人想和警察动手,可没能讨到好。至于我,可没跟警察动手,那场面糟透了。”

“你现在住哪儿?”

“多少?”

“你能与我保持联络吗?”

“不知。有一天警察来了,还来了些其他人。他们对我们推推搡搡,把我们赶到大街上。没过几天,他们用推土机把仓库推平了。”

“约翰尼的老板是谁?”

“有,他们接了些电线来,我们可以用用收音机什么的。我们有灯,有自来,但必须用公用厕所。”

“付给尔曼-甘特利?”

“拖欠了一儿。”

“被赶来了。”

“你们是在去年秋天十月份左右被赶的?”

“你在自己的房间能看见她的吗?”

“为什么?”

“没错。”

“什么都没有。警察说我们是擅住者,必须立刻搬。”

“大约四个月。”

“你住的房间有多大?”

仓库。”

“你刚才提到有个带小孩的女人跟警察争吵,认识她吗?”

“当初你是怎么找到那个地方的?” [page]

“一个叫赫尔曼-哈里斯,另一个叫夏因什么的。”

“对。”

“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

“你认识其他房客吗?”

“没有。”

“‘创建非暴力社区’。”

“对。仓库的中间没什么设备,所以他们在两端造了房问。”

“尽量付。他每月十五号左右收钱。”

“看不见,仓库很大。”

告示了吗?”

“你也许需要律师,一旦你更换了住或找到了自己的房,打电话给我。”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记不清楚了。有人说仓库中有小房间租,租金很便宜,所以我就去看个究竟,有人正在装隔板、砌墙,那仓库有屋,不远的地方有厕所,有自来,我看合适。”

“认识两个,但跟他们没什么往来。每个房间都有门,可以上锁。”

“不知。没问,也不想问。”

“另一端?”

“对。”

“你刚才说你认识两个人,他们叫什么?”

“谁赶你的?”

“还行,我的意思是一个月只付一百块相当不错了。”

兰姆不答,闭起想了一会儿。“谁?”他问。

“你签租约了吗?”

“没有,那家伙说房是非法的,所以没有什么书面材料。他还告诉我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擅住的。”

“被赶时你拖欠房租了吗?”

“你每个月都付了吗?”

“正因为这你才被赶?”

“你付房租吗?”

“不知。他们没说理由,只是一下把所有的人都赶了来。”

“大约一个月的房租。”

“他们现在哪儿去了?”

“里面有两个小单间,不知有多大。”

“谁是仓库的主人?”

“不太足,房间里较冷,只不过比宿街些。”

莫迪凯掏一张名片递给兰姆。“你还要住多久?”他问。

“他们赶人之前有没有给你们什么文件证明?”

“我不知。”

“不认识,以前可能见过一两次。她住仓库的另一端。”

“差不多。”

“你在那儿住了多久?”

“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他们一下就来了。”

“有电吗?”

“嗯哼。”

兰姆默默地接过名片。我们谢过丽莎,回到办公室。

“对。”

“所以你对那地方很满意?”

“为什么离开?”

“收房租的是一个名叫约翰尼的家伙。”

像打其它任何官司一样,我们有许多方法来控告我们的对手。我们的被告有三个:河橡公司,德雷克和斯威尼

“有气吗?”

“他只要现钱?”

“所以你就搬去了?”

“每月一百元?”

“你有没有告诉警察你付了房租才住那儿的?”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