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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第二次革命(2/4)

孙中山同时发通电一,略云:

当袁大举向南方用兵时,虽然已对国民党撕破了脸,满党叛徒,可是独对孙中山先生还很客气。不过孙中山却不能不表示严正的态度,乃发电致袁,原电云:

“北京参议院、众议院、国务院、各省都督、民政长、各军、师、旅长鉴:江西事起,南京各以次响应,一致以讨袁为标帜……大势至此,全国血之祸系于袁氏之一,闻袁氏决以兵力对待,是无论胜败,而生民涂炭,必不可免。……使袁氏果而此,非惟贻民国之祸,亦且腾各国之笑。……袁不宜借下之拥,而拒东南人民之要求,可断言矣。诸公维持民国,为人民所攸赖,当此人民绝续之际,望以民命为重,以国危为急,同向袁氏劝以早日辞职,以息战祸!倘袁氏执拗不听,必牺牲国家人民,以成一己之业,想诸公亦必不容此祸魁!文于此时,亦惟有从国民之后,义不返顾。”

“北京袁大总统鉴:文于去年北上,与公握手言,闻公谆谆以人民国家为念,以一日在职为苦。文谓国民属望于公,不仅在临时政府而已,十年以内,大总统非公莫属。此言非仅对公言之,且对国民言之。自是以来,虽激昂之士,于公时有责言,文之初衷未尝少易。何图宋案发生以来,证据宣布,愕然诸意外,不料公言与行违至于如此,既愤且懑;而公更违法借款,以作战费,无故调兵,以速战祸,异己既去,兵衅仍挑,以致东南民军,荷戈而起,众一辞,集于公之一。意公此时,必以平为言,故无论东南军民,未叛国家,未扰秩序,不得云;即使曰,而酿者谁?公于天下后世亦无以自解。公之左右陷公于不义,致有今日,此时必且劝公乘此一逞,树威雪愤。此但自为计,固未为国民计,为公计也。清帝辞位,公举其谋,清帝不忍人民涂炭,公宁忍之?公果一战成事,宜用于效忠清帝之时,不宜用于此时也。说者谓公虽引退,而下牵掣,终不能决,然人各有所难,文当日辞职,推荐公于国民,固有人责言,谓文知徇北军之意,而不知顾十七省人民之付托,文于彼时,屹不为动。人之退,绰有余裕,若谓为人牵掣,不能自由,苟非托辞,即为自表无能,公必不尔也。为公仆者,受国民反对,犹当引退,况于国民以死相拚!杀一无辜以得天下,犹不可为,况天下之血以从一己之!公今日舍辞职外,决无他策;昔日为任天下之重而来,今日为息天下之祸而去,光明,于公何憾!公能行此,文必力劝东南军民,易恶为善意,不使公怀骑虎之虑;若公必残民以逞,善言不,文不忍东南人民久困兵革,必以前此反对君主之决心,反对公之一人,义无反顾。谨为最后之忠告,惟裁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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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命财产,如因镇压变而直接受有损失者,民国政府必完全负其责任。三、党到勾结,如有本国人与之订立一切契约,而影响可以及于国家或一地方者,无论用何方法,及何名义,民国政府绝不承认。以上三端,自本令发布以后,应由各该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着外总长行文驻京各国公使查照,以副友诚赞助之雅怀,而示本大总统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二次革命是由江西肇始,赣军虽然在开始时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可是北洋军增援后,大举猛,相持十余日,湖司令陈廷训被袁收买,暗与北军相通,于7月24日晚令炮兵反击赣军。赣军不及防备,前后受敌,不得已遂放弃湖。25日北军遂据湖县,李烈钧虽戮力抵抗,但要已失,门大开,江西已无险可守,8月18日南昌失陷。袁世凯以李纯为江西护军使,李廷玉襄办江西军务,旅长继增升第六师师长。

袁军攻南昌后,军纪之坏,和洗劫南京大同小异,南昌富室均被指为国民党,劫掠其财女,尤以第六师十一旅旅长兼南昌卫戍司令张敬尧所,一如辫军张勋所一样,南昌的第一天就横尸1000余,其惨状可以想象。南昌危急时,江西都督欧武自称罪人,到吉安青源山为僧,号止戈和尚。9月中旬北洋军已完全占领江西后,江西巡局长倪占魁,把他从山上解到南昌来,李纯命予以优待,发军法收押。他写信给南昌商会,有:“祖母九旬,老父七十,为武不肖,朝夕聚哭,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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