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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长。一营同退,只杀营长,一团同退,只杀团长。一师同退,只杀师长。以上皆然。以期达到全军之中,人人似刀架在
上,似绳
缚着脚跟之效果。虽然这个法规沿袭了旧军队的军事法规,甚至有些法西斯的味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中是不能说毫无积极作用,战争实践表明,此法在激励黄埔校军冲锋陷阵时毫不畏缩,
血牺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革命军刑事条例》。分为:叛
罪十条;擅权罪五条;辱职罪十条;违抗罪一条;侮辱罪二条;掠夺罪四条;诈伪罪二条;逃亡罪三条。
罪状
质、程度轻重分别监禁乃至枪毙等
罚。三是《革命军惩罚条例》。这是对犯罪程度较轻,不涉及到刑事范围的人员所规定的。分重、轻禁闭、禁足三
惩罚。《革命军刑事条例》和《革命军惩罚条例》这两个法规对于战闲时期的日常生活起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四是《审判条例》、五是《陆军监狱规则》。这两个法规规定了
犯军校法规的人员接受会审和关押的一系列事项。
除了这些军事法规外,黄埔军校还制定了《学生队学生遵守规则》,规定了军校学员在校期间应遵守的纪律,如:学生聚散以号音为凭,无论何时何事一闻号音,须速往指定地
集合,不得借端迟延规避;学生有事故,只许向直接
辖之官长或值星区队长
报告,以凭
办,不得越级陈诉,等等。对学生学习期满毕业也作了相关规定:学生修学终了后,应受毕业试验。及格者则分发各军充见习军官,期满后授陆军各兵科少尉,不及格者降期补习。毕业试验由国民政府或由本校派员组织委员会试验之。黄埔军校十分注重对于学生的革命牺牲
神的培养,在此规则中,指导了学生的作风养成:敬
、刚
、沉毅、诚信、勤劳、团结、服从、清
、以及遵守命令,尽忠职务,保持名誉,大为军人之基本。
黄埔军校的以法治校还表现在对于编制、机构职能、各
官员之权责、各
活动
事项等方面的规定。在编制、机构职能和人员职权方面,学校亦作了严格的规定。学校制定和执行了《国民革命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组织系统表》,包括:校军
下面的总务科,人事科、军法科、秘书
等各科,以及教授
、训练
、政治
、
理
、军医
等,编
明确,职责分明,确保了学校教学、
理等各方面的运行。各个
还制定了服务细则,规定各级官员的权责。在各
活动的开展方面,如,在录取学生方面,学校又专门制定了招生简章,对于报考人的资格、考试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说明,规定可
作的各
客观标准,保证了录取工作中公正公平。
黄埔校军在作战过程中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和
,因为它这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革命军队。黄埔军与旧军队不同,行军中无论是官员还是学生,都不许拉夫、抢
、捐饷、占屋,违者
革命军的刑事条例
行
罚。在《重征东江训诫》中,
调要严守军纪,服从命令,毋忘革命军的连坐法,
记革命军的刑事条例。《
民歌》的歌词:莫走人家取门板,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踏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与
,也反映了革命军严明的纪律。
黄埔军校是近代以来真正意义上的培养革命军队的新型学校,它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无情的军事法规和人
化的政治工作相结合
行法制化、正规化的治校。学校人才辈
,战绩层
不穷。它以独特的办校方式,培养了大批的军事政治人才,成为影响中国革命发展
程的名校。在我国现代军校建设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黄埔军校的办学特
对如今我军军校的办校,也有
刻的借鉴作用。
黄埔军校各期毕业生简介
1924年3月27日军校举行第一期新生
学考试,4月28日放榜,录取学生编成4个队。11月30日第一期学生考试完毕。1925年6月25日补行毕业典礼,共645人毕业。
1924年8月14日军校举行第二期新生
学考试。11月19日,湘军讲武堂学生158人并
该校,编为第六队。1925年9月6日毕业,计449人。
1925年7月1日第三期开学,共分9个队与1个骑兵队,不分科目。1926年1月17日毕业,计1233人。
1926年3月8日第四期开学,分步兵科、炮兵科、工兵科、经理科、政治科,共5个科。10月4日毕业,计2645人。
1926年4月第五期开学,所分科目同第四期。1927年7月20日转至南京学习,8月15日毕业,计1480人。
第六期分为广州黄埔和南京两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