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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来追杀徐虔的三十人都是刚刚进入军营的新兵蛋子,还记得刚来的时候老兵们都不和我们说话,只有一个同乡的老兵告诉我们,经过几次战斗活下来的让人才有资格被视为战友,因为在这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了,他们看惯了死亡,见多了昨天一起吃饭打屁的兄弟第二天尸骨无存。所以明白不是每个人都值得自己为他留血挡刀的,如果你注定活不久,那你最好孤独地上路。
新兵是最容易死的,对于这句话,我毫不怀疑。看看身边的人,一场战斗之后竟有这么多人手上没有一丝血腥,会有许多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这是我心里泛起的感觉。
爷爷说的没错,事实上,许多事情爷爷说的都是对的,这一点在我成年之后越发地明白。也许是上天容不得有人如此地看透了它所制定的规则,所以在爷爷刚刚六十岁时让他走了,也是,如果什么都知道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村子了的狗大都是看家守院的狼狗,很少有四处游荡的癞皮狗。所以小时候我一直想知道逼急了的癞皮狗是什么样的,却苦于没有找到,后来慢慢地也忘了。当我再想起来的时候,我才明白这癞皮狗确实很,比熊瞎子,花斑老虎狠多了。
月亮刚刚爬上来,天还没有完全黑,没有晚霞的晴天往往如此,天还没黑月亮就急不可待地爬上天空。
月光照射下的血竟是这般的色彩,暗红还有着些许银色的浮晕,就像琉璃灯下翡翠杯中的葡萄酒。是一种动人心魄的色泽。
被逼到无路的徐虔,果然如一只癞皮狗般亮出了他的獠牙,猝然间的回马,长剑狠狠地劈刺,最前的两个人便惨叫着落马,受惊的马匹跃起的马蹄恰恰落在一人的腹上,血水如同月夜盛放的玫瑰,有着妖异的颜色。
第一次直面生死的人,首次见到鲜血这般近距离地绽开常常会不知所措,一愣神之间倒下的便是三个,四个,五个,我并没有上前,只是漠然地在一旁静静地等待机会,没有穿盔甲,一剑便足以致命,我要活下去,不管用什么代价。
在被鲜血刺激的惊慌过去之后,士兵们慢慢恢复了冷静,不管什么事物见得多了,也就没什么了,反观徐虔在接连夺取几人的生命之后,彻底地陷入了癫狂。
上天要毁灭谁,必先教其疯狂。这也是那个坐着吸旱烟的爷爷告诉我的。
终于在我那同来的老乡从马上跌落时,我发现了足以教徐虔身首异处的破绽,“碰”老乡的身体重重地落地,与此同时我的刀砍到了徐虔的咽喉,在徐虔脑袋沿脖颈断裂的时候,喷射出来的血浆将我的整张脸染红,血液顺着脸颊流淌,黏黏的,不是很舒服,但我很兴奋,我斩下了他的头颅,是的,是我,李德。
低头看着业已断气的同乡,这些天的相处,我知道他是个流浪之人,没有家,没有亲人,甚至没有名字,于是我管他叫阿无,他便也这么认了。还记得我带来的衣服破了,还是他想办法找来针线帮我补好的。今天是他第一次上战场,便死了,连同另外几个我还没来得及记住名字的人。沙场上似乎总是这样,有些人注定生于无名,亦死于无名。
阿无,你安心去吧,记住,来时不要再参军了,你不合适的。
“徐虔已死,收兵。”高高地将拾起的头颅举起,这一刻的感觉令我忍不住地沉醉,原来振臂一呼的感觉是这般奇妙,看着刚刚脸上还写满恐惧的士卒们在我高呼中渐渐变得疯狂,一声声的山呼,接连不断,胜利原来是这样的令人难以自拔。
“将军,幸不辱使,这是徐虔的头颅,请将军过目。”
那一晚,从将军帐中出来,我知道,我距离家时对老爹说的话近了一大步。靠着徐虔的那颗头颅,将军擢我为陪戎校尉,从九品上,带领那般新招的护卫军。简而言之,我做官了。自此之后,普通的士兵们看见我都不自觉地为我让路,原来当官的感觉是这样的。
翌日,杨范城破惨遭屠城的消息传到东安,元槐手中的酒杯不期然间坠地,白玉翡翠顷刻间支离破碎。
“这,这,这么快?”嘴角抽动着,元槐伸出两截腊肠般的手指,还在不住地颤抖着,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和徐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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