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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这四大经济政策为帝国扩张奠定了物质基础。改用五铢钱,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帝国政府直接控制货币发行量。算缗告缗,加收商人重税,直接打击了豪富的嚣张气焰。均输平准,官营商业,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的商品交易,运用“政府指导价”,打破商人对市场和物价的操纵和垄断。盐铁专营,官办企业,把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国有化,不仅大大增加了帝国财政的收入,而且抑制了因豪富“以末致财,以本守之”所导致的农民破产等社会问题。
然而武帝死后,这四大经济政策不仅在理论上受到了质疑,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挑战。龃龉之间,帝国的经济一步步走向了下坡路。
于是王莽振作起来,沿着武帝的脚步,欲图通过新经济振兴计划,达到抑制商人地主,追求社会公平的目的。
继承武帝四大经济政策,王莽也分别有相应政策与之对应。但总结起来却只有两个字:六管(莞)。
管,主也。
六管,就是国家主管六项重要事业,包括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控制山泽。
大体可分为三类:盐、铁、酒、山泽为一类;铸钱为一类;五均赊贷为一类。
盐铁收归国有,自是武帝政策的延续。那么酒和山泽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禁酒之令,古已有之。因为古人认为,酒的生产,耗费粮食,而且纵酒会导致风气不好。比如周朝人便认为商的灭亡除了商纣王的荒淫外(其实也未必),就是纵酒造成的。因此到了汉朝,遍见史籍的“乡饮酒”便成了赏赐、与民同乐的稀罕之举。就是好大喜功的武帝也不例外。他毫不客气的在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设置榷酒酤,垄断酒的产销。酒的国营与否其实不亚于盐铁,笔者之所以没有在前面提及,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原因太简单了,一直是中国历史的常规命题。
至于为何控制山泽,则是古人的一个常见命题。就如同我们现今的山川、河流属于国有一样,自上古三代,山川大泽便归该地域的最高统治者所有。周人如此,秦人如此,汉人也如此。但汉初以来大量封土于功臣子弟,豪富商户通过土地买卖(有出土交易券为证)禁断山泽,将这部分税收截留,帝国财政逐步捉襟见肘。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没有提到这一点,因为豪富羽翼尚未丰满。汉代财政分为国家和皇室两部分,国家财政由九卿之一的大司农负责,皇室的收支则由九卿之一的少府负责。少府的职责是“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既然豪富尚未侵占山海池泽,供应皇室的税收则有所保证。但王莽时期,形势有了变化,山泽税收这个关系到皇室自身利益的财政来源已经受到了豪强的挑战,王莽不能不管。
铸钱一事已经在前文有了详细的探讨。
最后说五均赊贷。
历史上,通常把五均和六管并提,笔者在前文也沿用了“五均六管”的说法。但无非赚个眼球而已,对于历史事实,并不严肃。因为六管包含着五均,与五均并提的应该是赊贷。王莽的五均赊贷有什么特点呢?
王莽的五均是武帝时期“均输平准”政策的发展。武帝的这项政策,细心的读者肯定会发现,它仅仅围绕“长安”即中央这一地展开进行。王莽的五均则不然,它不仅包括长安,而且包括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在这些地方设立五均官,负责管理市场物价,收取税收。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由五均官评定出本地的各货物的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即“市平”)。物价高过市平,五均官出售库存物资,低于市平,听民买卖。怎么样?地域虽有扩大,但原理是否同武帝时期如出一辙。这样的政策无非为了防止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但显然王莽的政策比武帝的更具体更先进。
“赊贷”是王莽的独创。思想上虽然来源于《周礼》赊贷之说,但实践上王莽的举措确实中国古代的第一例,是最早实行的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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