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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王莽的六
政策,理论上虽然说得通,实践上却大大遭到了失败。他的政策直指官商地主为一
的利益集团,从后来的史事可以看到,真正有实力的几大割据势力,背后无不有着豪
集团的支持,无论隗嚣、王朗,还是刘秀、更始。这也为新莽帝国的崩溃埋下了伏笔。
2、不能选拢任用得力人才,缺乏效能较
的经营
理系统。汉武帝在打击控制商人的同时,注意选
和任用商人中的优秀人才,让他们代表封建国家大力推行工商
理政策。另一方面,汉初不准商人
仕,武帝
收商人为官,尽
他的打击对象是他们的同类,但“
仕为官”
为古人成功的标志,这
心理指使他们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集
利益”。王莽时期则不然。他任用货家在
万以上的大商人锥
张长叔、薛
仲及临溜姓伟等为纳言士,又搜罗了一些地方上的投机商人充任五均司市师下的
易垂、钱府垂。这就使执行五均六
的机构完全
纵在与国家离心离德而又专事“乘
策
”的商人手里。他们与贪官污吏互相勾结,乘机垄断市场,
纵
价,买空卖空,大获
利,搞得民穷财尽,使社会经济陷
更加不能自
的困境。他的政策在贯彻执行中不仅没有切实有力的组织保证,反而被一
分富商大贾所控制,以至后来“仓廪尽矣,府库空矣”。另一方面,王莽时期的商人已经是“官、商、地”三位一
,
官已经没有那么大
引力,有的只是通过
官捞取更多的好
。
但“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王莽的真心虽好,理论上也相当过
,可执行不利,导致了经济政策的崩盘。
和非生产
贷款。其内容是,凡民遇有祭祀、丧纪无钱办理时,可向政府贷款,此项贷款不取利息,但需在一定时间内还清,祭祀不过半月,丧纪不过三个月。此外,凡民
经营产业而无本钱的也可向政府贷款,这
贷款需
付一定利息。每年除其本要向国家
纳纯利
的十分之一。王莽创立赊贷,目的想以此振济贫乏,扶植农民、中小工商业者,使其避免因某
突如其来的打击陷
破产和倒闭。背后的目的仍然为了限制大商人和
利贷者对城市经济的
纵和垄断。
3、汉武帝及其以后的一些统治者,能够
据社会情况的变化,宽严并用,适当调整国家的工商
理政策,因此工商政策引起的社会动
是比较少的。反观王莽,虽然对改币、王田
了比较大的调整,但“国家
预经济”这条底线,王莽觉得无论如何也要
持住,
决不
退让。始建国二年,六
之令初创,执行不利。但
乎我们意料的是,若
年之后,天凤四年,复明六
之令。“每一
下,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众。”“纳言冯常以六
谏,莽大怒,免常官。”不仅没有意识到事实的残酷,而且推己及人,认为“六
”政策是可行的,只是监
不利,“置执法左右刺
。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队,如汉刺史”。可是王莽确实
现了误判。大司
司允费兴谈他到任荆州牧后的施政办法时说:“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间者,国张六
,税山泽,妨夺民之利。连年久旱,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
,
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

,阔其租赋,几可以解释安集。”如此切实可行的忠告,王莽不仅听不
去,反而大怒,“免兴官”。这说明,王莽到了后期,已经完全脱离了社会的实际情况,不能因时因地制宜地灵活实施他的工商政策,这就只能使矛盾
一步激化,并给他全
政策的推行造成更大的困难。
与汉武帝时期的比较,王莽经济政策失败主要有几个原因:1、经济政治基础的极端薄弱。汉武帝时期,文景之治积累了大量的经济财富,况且汉氏江山已稳,空前
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加上外向型军事策略,“
啥啥都行”。反观王莽时期,政权新立,经济基础本来就在一片烂摊
上。西汉末的气氛仍然动
不定、风雨飘摇,一有风
草动,便需遮遮掩掩,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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