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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背景,别人研究小集(1/5)

《《申明,此背景研究不是个人观点,完全是网上草根红学人士的研究,有点的乱》》

曹家移居南京,始自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康熙二年癸卯(1663),朝廷停差江宁及苏、杭织造官,改由工部拣选内务府人员担任监造。曹玺即于该年以内务府郎中之衔首任江宁织造。其时雪芹的祖父曹寅尚年幼,然已同其弟曹宣一道随父之任。可见,曹玺正是曹家移居江宁(南京)的第一代织造郎中。从这以后,曹家在江宁世代袭职。但曹寅一门,仅至第三代的曹、曹,便因“亏空”获罪去职而告终,后来举家迁返北京。这与《红楼梦》中写荣府一门,仅袭职到第三代的贾赦、贾政便难以为继的情形,完全吻合。

七、为什么贾府在南京还有个“老家”

书中的贾府是在北京,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书中又隐约透露出:贾府在南京似乎还有个“老家”。

第三十三回,宝玉挨了打,贾母赌气对贾政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而且命令家下人:“快打点行李车轿回去!”很明显,这里并非是说贾母要回她自己的娘家(贾母回娘家何须同王夫人一道?),而是表明贾府在南京还有一个“老家”。

更有趣的是,纵观全书,这个“老家”,还并非是贾雨村当年看见的那个金陵“老宅”(因为书中明言老宅“冷落无人”,脂批也说是一座“空宅”),倒很可能是若隐若现、像影子似地存在于书中的“金陵体仁院总裁甄家”。这可以从书中甄、贾二府的微妙关系中得到印证。关于这一点,我们放到后面去谈。现在首先来查考一下:书中透露贾府在南京还有个“老家”,到底有没有现实生活的依据?换句话说,贾府的原型――曹家,在迁返北京之后,是否也有可能留下一部分亲眷在南京?

勾稽史实,早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家的老主子玄烨就曾说过:“曹寅在彼处(指南京)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16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其家产房屋虽被“赏赉”给了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但隋赫德在奏折中明确声称:

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17

过去研究者大都将这段话里面的“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同“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混为一谈。其实,仔细咀嚼,这两者无论从时序和性质上说,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显然是隋赫德根据雍正的“恩谕”,将曹家在南京被籍没的房产给他们“少留”一点下来;后者,则是隋赫德在揣度雍正意向之后,根据曹家即将返京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出将他自己在京的多余房屋人口(奴仆),“酌量拨给”曹。

这样判断的依据何在呢?第一,曹家在南京居住年久,住房达十三处(四百八十三间)之多18,说明其家口繁衍甚众,自不免嫡庶分居,实难全迁北京。第二,此次曹家被抄,比起雍正元年(1721)李煦家被抄来,案情似较轻微;雍正对他两家的态度及处理办法,亦有明显区别。例如,曹、李二家分明是姻亲,也都是康熙特为恩宠的世袭织造大员,其“亏空”的原因亦大体一致,然而雍正在上台伊始即查抄了李煦家,却准允曹“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19。直到雍正五年岁末,才以“朕屡次施恩宽限”,“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20等理由,下令查抄曹家。另外,雍正对处置李煦家产的谕旨是:“著将其家物估价,抵偿欠银,并将其房屋赏给年羹尧。”21而对曹,则并无“估价”和“抵偿欠银”一项。表面看,是将“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统统“赏赉”给了隋赫德,实际上却在“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之中,给曹家留下了很大的回旋余地。第三,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即办案人员在对曹、李二家实行查抄的范围上,亦有明显区别。内务府总管允禄等人面奏查抄李煦家的情况是:

查过其家产,估价十万九千二百三十二两余;京城家产估银一万九千二百四十五两余。共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余。22

隋赫德奏闻查抄曹家的情况则是:

奴才……于未到(江宁)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家……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固封。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余则桌椅、床机、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并无别项。23

两相对照即可看出:无论江南总督范时绎也好,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也好,都只清查了曹家在江南的家产;绝不不像允禄查抄李家那样,在“查过其家产”一项之后,还列有“京城家产”一项。

这最后一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从情理上讲,曹玺移居江南以后,子孙分支比较复杂,轮到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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