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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仅以书中的这些内证,即可完全排除贾宝玉原型是作者曹雪芹的父辈(或者说包括其父辈)的任何可能
。
笔者这一判断,自然是就贾宝玉形象的主
而言,并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离开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原貌,而
自己成年以后的理想标准去虚构主人公的某些
格和行为;也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从自己并非亲历却显然听家里人讲起过的旧闻中掌故中,顺手拈来一些无关
要的细节,敷演到主人公
上去(如“大海饮酒”即属此列)。
但是另外有一
情况,却有必要加以澄清。在脂、畸等人的批语中,还不时可以看到一些从书中宝玉的某
形迹而联想到作批者本人的类似经历的事例,这又作何解释呢?如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宝玉听人说老爷叫他,“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了兴,脸上转了颜
”。旁边有批云:
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惊骇,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曾有是病,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
同回,写茗烟在宝玉房中伴读,想方设法与宝玉寻开心。旁边又有批云:
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
甲戌本第八回写下人向宝玉索讨“斗方”,有眉批云: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
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宝玉未
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
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旁边亦有批云:
批书人领过(原误至)此教,故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原误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过去,许多研究者都把这类批语看作是脂、畸在以宝玉自况。尤其是对后一条批语,几乎是众
一词地认为:“批书人”与“俺先姊”,便是书中宝玉与元妃的模特儿。就连早已认定贾妃只不过是“假妃”的
不凡先生,也自相矛盾地信从此说,并确指批语中的“俺先姊”即是嫁为“纳尔苏王妃”的“曹寅长女”;
而确指这位“批书人”即是“宝玉原型――石兄(
:指所谓‘原作者’)的弟弟曹”13。诸如此类的说法尽
千差万别,却有一个共同之
:即认为上述一类批语可以证明宝玉的原型不是或不完全是曹雪芹,而只是或至少应包括曹雪芹的父辈。
可是,我们只要更仔细
地分析一下,情况就完全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了。
第一、上述这类批语,其内容只是就一些在当时的官僚贵族家
中较常见而带有普遍意义的事情发表同
,并不像另外一
类型的批语中提到“凤
戏,脂砚执笔事”,或提到“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那样,在确指书中所写某人某事,即是批书人所曾见到或经历的同一人同一事。而且,上述批语在行文措词上也仅限于“同
”的范畴。如说“余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