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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湮没的明末烈士和遗民(7/7)

参加哭庙,是别人把他牵扯去的,但这不影响对满清这个案件中表现的凶残暴的抨击)

明代时候人们享有这些自由,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多可贵,可是在满清统治下,失去了这些自由,这不能不让他们抚今追昔,势必对清朝政权更加厌恶和憎恨。

在明代,政府征收赋税的多少,常常是被舆论关注的一个焦,政府任何多征赋税的行为,都会招来舆论的攻击。皇帝想要多收赋税,往往是顾虑重重,难下决断。而最后即便真的下了增加赋税的决定,也是名不副实,各拖欠是家常便饭,而且所有人还叫苦连天,抱怨不休,让明朝的皇帝为应对国家危机而不得不征收的赋税,都似乎成了犯罪。

而在清代除了军队明火执仗的抢劫掠夺之外,所谓赋税,若是拖欠一丁半,屠刀就架在脖上了。有名的奏销案就是一个例。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将上年拖欠钱粮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一县的官绅士黜革,史称奏销案。

民国史学家孟森对奏销案写过专论行考证[3]“奏销案者,辛丑江南奏销案也。苏、松、常、镇四属官绅士,革黜至万数千人,并多刑责逮捕之事。案亦矣,而东华录绝无记载。二百余年,人人能言有此案,而无人能详举其事者,以张石州之博雅,所撰亭林年谱中,不能定奏销案之在何年,可见清世于此案之因讳而久湮之矣。”“奏销案既不见于官书,私家纪载自亦不敢于犯时忌,致涉怨谤。今所尚可考见者,则多传状碑志中旁见侧之文,而亦间有纪载之,盖为文网所未及,仅见于清初士大夫之笔记,今当披沙而得宝者也。”

“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不值一文钱’之谣”

明遗民王宋曾有诗揭满清这一暴行“奏销令下暴如雷,书徒为浩劫灰”。[4]

另一位明遗民陆世仪也有一首诗记述了满清威下江南百姓困苦之程度“近日民生殊仄,弱尽为。……三吴之民尔何苦,脂膏半供豺狼”,……半年有歌尔自许,石壕夜呼将奈何,吴民吴民乃若何”“万叫天天彻,仰空对苍天泣”[5]

在明代,那些灾荒而起来造反的农民军,常常是被政府军围困的走投无路,看就要全军覆没了,于是提投降,而明朝政府方面则是觉得他们本来都是良民,因为饥饿而造反,也情有可原,于是同意他们投降,结果农民军获得生路之后,因为觉得造反生活更舒服更自由,又重新反叛,这样一而再再二三,大家折腾来折腾去,最后把明朝政府折腾垮了。而到了满清统治下,农民军发现这回他们的敌人是不但反抗他们的要杀,就算没有反抗,仅仅是相关地区的平民,清军照样要杀,而且常常是灭绝的屠杀。

类似这样的对比,还有许多。总之可以这么说,在明朝,大家都是自己人,皇帝是自己人,大臣官员是自己人,一切都好说话,都容易商量。有什么不满意的现象可以咒骂批评,有什么不同意的政策可以抵制,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可以从长计议,而在满清统治下,则完全成了隶和主的关系,只要稍有不如意,就会招来杀之祸。明朝是虽然有弊病,国家的机运转也存在众多问题,但却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而到了满清统治之下,虽然国家机的运转更加畅,但整个社会都陷死气沉沉中。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亲经历的对照,所以明朝遗民中最杰,最睿智,品德最尚的人即便在满清统治下生活了几十年,也没有动摇对满清统治的厌恶和憎恨;尽对明朝存在的缺严厉的批评,但也没有改变他们对故国的怀念与眷恋。甚至原先那些明朝时期的造反农民起义军,最后却成了最顽持时间最长久地用明朝旗号来武力反抗满清统治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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