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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波诡云谲(二)上(3/4)

只有取得“境许可证”的人方可境。领取境证要缴纳十盾;已境的人要领取“居留证”,纳费五盾。1722年,民政权下令拘捕雅加达的所谓“无业华侨”,并禁止华侨在路旁开设饮商店和随意外旅行,被捕者分被遣送回国,分送往锡兰岛和南非充当隶。1727年,民者又逮捕所谓没有居留证的华侨。

1740年7月25日,荷兰民总督命令贫苦华侨登记,以便送往锡兰,充当苦力。命令发布后,没有一个华侨奉命登记。于是民者蛮横宣布:凡是民政权认为可疑的人,不论其是否贫穷或有否居留证,一律逮捕审查。许多勤勤恳恳的华侨被捕,甚至被上手铐,押往锡兰岛。他们在途中受到的非人待遇,绝大多数被折磨至死。当死里逃生的华侨潜回雅加达并把民者的罪行公诸社会之后,广大华侨义愤填膺,一致认为:与其坐而待毙,不如起而反抗,庶几死中求生。大起义时机成熟了。

而正当华侨正在酝酿针对荷兰民政府的起义之际,惧祸者却纷纷逃往甘打利亚,于是荷兰民者派兵追击,很多华侨被杀,被捕者多至数百人。于是群情鼎沸,华侨终于被迫在1740年10月9日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抗荷兰民者的大起义。本来起义的领导者连怀、林楚等计划分兵两路,一路自丁加兰攻文登墟炮台,一路从望加寺攻击荷兰兵营,俟得手后,再合力达维亚,扫民者的军事巢

但是林楚私受贿赂,卖起义计划,致使荷兰民者得以从容布置,作了准备。因此,攻击荷兰兵营的队伍遭受重大伤亡,攻击炮台的队伍也受阻无功。在此急关攻炮台的队伍恐怕贻误战机,遂直接达维亚。这时,凶狠的荷兰民者一面杀死狱中华侨,炮轰起义队伍和华侨居留区;一面调集军队,组织氓恶,大肆洗劫华侨商店住宅。起义队伍在达维亚西门、南门、文登墟及望加寺一带苦战七日七夜,最后终因组织松懈、武不良、粮弹两缺,伤亡太大而转移。在此次荷兰民者一手制造的大屠杀中,华侨惨死数万,所的血把河都染红了,故称这次起义又被称为“红溪之役。”

但是荷兰政府很快意识到他们所谓打击华人的手段,实际打击的也是荷兰人自己的利益。惨案之后达维亚及其它荷属地区陷萧条,他们的总督华尔庚尼尔为此被撤职查办并狱。荷兰人不得不重新招徕中国移民。惨案过后的第二年,中国商船又开始恢复驶往达维亚。

和所有穆斯林所建立的权一样,在坤甸苏丹王朝的统治者穷奢极的享受生活之时,这个新兴王朝的命运很快便从极盛走向了衰弱。当1772年5月,一个名叫罗芳伯的中国广东梅县人,因为屡次乡试不第,而对仕途彻底灰心,于是带领一批客家青年漂洋过海,经虎门到达婆罗洲西的坤甸之时,虽然那位于苏丹王室居住的“王府肚”中心,据说可以媲印度泰姬陵的的卡德利雅王依旧气势恢弘。但是在全用当地的赤铁树木料筑成的四层金字塔形建筑之外。罗芳伯所看到的却是一片风雨飘摇。

此刻满足于自富足生活的坤甸苏丹早已没有其前辈们锐意去,在他们浑浑噩噩的统治之下,岛上社会治安极为混:土匪横行、海盗猖獗,致使民不聊生,怨声载,而忠于苏丹的各土著首领虽然一心有所作为,但是却群龙无首而最终束手无策。虽然加里曼丹岛土地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矿,资源丰富,还有港湾可发展通,但是其时该岛内各大小采矿公司之间互相争斗,外又有来自印尼的荷兰帝国东印度公司的武装侵,内忧外患极为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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