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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9/10)

战中,没有太多的分歧,甚或结成了统一战线,相较之下,自由主义作家的炮火更猛些。

民国二十一年(1932)10月15日,早在1929年被共产党开除的陈独秀在上海被捕,押在南京军政法司候审。胡适积极参与营救,不成,便请求当局将陈独秀案由军法司移司法审判。营救期间,他特意在北京大学讲演《陈独秀与文学革命》,充分肯定陈独秀对新文化运动的大贡献,甚至对他将文学革命与政治革命结合的实践,予以度赞誉。这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还没有哪位“革命文学”史家,有这样刻的光。

胡适主办的《独立评论》第二十四号上,专门发表了傅斯年的《陈独秀案》,为陈氏辩解。指陈独秀“背后无疑没有任何帝国主义,白的或赤的”,要求当局“给他一个合法的公正的判决”。被鲁迅多次抨击的傅斯年,在文中还为共产党领袖李大钊的牺牲正名,说“他死在帝国主义与张作霖合作的手中,死在国民党‘清共’之前,然则他虽为共产党而死,也为国民党的事业而死”。是被害,而不是“就刑”。

胡适、傅斯年等人的积极营救和褒奖,令狱中的陈独秀动,是年的12月1日,他给胡适写了一封谢信,最后说:

先生著述之才远优于从政,“王杨卢骆当时,不废江河万古”。近闻有一传言,故为先生诵之,以报故人垂念之谊。

信中借“不废江河万古”句,赞扬了胡适的学识和人格守,慨自己的历尽沉浮沧桑、政治坎坷的命运,表达了对老友人生路选择的由衷企慕。

胡适在当“王者师”的立场上,一直持在“山野”不参加政府的清姿态。比如,1933年,国民政府的汪卫曾多次力邀胡适“山”,参加政府工作,其言辞恳切,态度谦恭。胡适不为所动,恪守诺言,予以回绝。表现了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以来,一直“王者师”的思想领袖,意识到对国家民族肩负的历史责任。他在4月8日致汪卫的信函中说:

与先生一同为国家服劳力,无论谁人都应该觉这是最荣幸的事。但我细细想过,我终自信我在政府外边能为国家效力之,似比参加政府为更多。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虚名,也决不是惜羽,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一个国家不应该没有这人;这人越多,社会的基础越健全……容许我留在政府之外,为国家一个诤臣,为政府一个诤友。

胡适此函,符合他的为人世态度,话语间混有谦冲客气,也并不掩饰自己发自肺腑的真话,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愿意国家政府的“诤臣”“诤友”。有人借此攻击胡适骨里与国民党站在同一政治立场,而忽略了胡适与国民党政府的心理距离和思想哲学上的刻歧异。不要忘记,没过去多久的那场胡适发动的人权运动中,胡适与国民党在意识形态上激烈对抗的风波。胡适不信任国民党政府也是事实。但悲剧是,正如《胡适传论》的作者胡明所说,“胡适所扮演的‘诤臣诤友’角,无疑也是最典型、最纯正、最有风骨气节的(胡适常批评‘南京政府的大病在于文人无气节,无肩膀’)”。胡明在书中“举了一个实例”,说1934年2月5日,胡适与孙科有一次谈话。

胡适对国民党政府、领袖与群臣行了批判和劝谏。其中说蒋介石一人专政,纵一切,虽“人人皆认为不当,而无法可以使抗议发生效力……蒋介石赶来开中政会,他主席,卫报告,全会无一人敢发言讨论,亦无一人敢反对”。胡适问:“你们一班文治派何这样不中用?何不造作一制度使人人得自由表示良心上的主张?”可见,胡适对国民党内的文人是鄙视的,对国民党也不存幻想。

1934年4月9日,胡适的日记载有:“近几个月来,《独立》全是我一个人负责,每星期一总是终日为《独立》工作,夜间总是写文章到次晨三钟。冬秀常常怪我,劝我早早停刊。我对她说:‘我们到这个时候,每星期牺牲一天国家的事,算得什么?不过尽一分心力,使良心上好过一而已。’”

1936年1月9日,胡适在致周作人的信中,重复了日记的内容,他对日渐消沉的老朋友说,自己所以努力工作于《独立》,“不为吃饭,不为名誉,只是完全公家的事”。其意自明。

《独立》者,《独立评论》之谓也。创刊时,正值淞沪战事结束,“上海停战协定”签订。

胡适重返北平。九一八事变爆发,一·二八淞沪战起,伪满洲国在日寇卵翼下成立。接着,1933年,长城决战,河沦陷,“塘沽协定”签订……

胡适悲愤地叹喟:“大火已烧起来了,国难已临了……我们这些‘世的饭桶’,在这烘烘焰里能够些什么呢?”

胡适的好朋友丁文江等,不甘当“饭桶”,他们能为国家力的,唯有利用文学艺术,行舆论动员。他们决定创办《独立评论》。后来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中写了创办《独立评论》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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