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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阅读(2/4)

还有,为了到各地开界,顿珠想顿月肯定会把什么地理课重新好好学一学。顿月是个肯学习肯动脑的,顿珠知自己不如弟弟。

现在,就是白天放牧的时候,仍然有人凑在顿珠的羊群附近,听顿珠说唱那些又古老又亲切又悲壮的故事。时间久了。再没有人问顿珠是怎么学会的,跟谁学会的;顿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藏族牧民们自古以来的生活的有机分。

尼姆呢?顿月走前讲的关于尼姆那些话?顿珠并不健忘,他记得,全记得,那么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谁知是哪个的野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蓬里被邻人发现的,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有五六岁了,长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去的时候,这孩总是拽住某只大羊的尾跟上去。与孩为伴的只有牧羊犬、羊和鹰或者其他鸟儿。这些顿珠都是知的。

牧羊犬终于痊愈了,这个三之家又以过去的形式度过了一段重复的时间。

然而——

如果顿珠不健忘的话,他肯定记得顿月走前的晚上那些愉快的憧憬。如果他富于联想,有足够的浪漫气,他肯定会设想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弟弟顿月开着汽车不止一次地去到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开始带着一班人,后来是一个排。现在是一个整连,幸运的顿月啊!顿月应该看了几百场演了吧?有内地的,也有拉萨的,他一定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顿珠最知弟弟了。

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好吃的,别舍不得钱——我在这好的,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队任务,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现在顿珠和从前一样,利用闲暇到粪,到柴草,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往回背。顿珠一定还记得弟弟的许诺,等着弟弟开汽车回来,带他到西山西面老远的大林里拉满车的树枝回来。那里是太远了,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到过那呢。

的睡相上找顿月的影,也不成,她不禁惊奇了。

她奇怪儿居然像顿珠。笨拙,反应相当迟钝,脸廓尤其显著。顿月可不是这。她想不理,也不再费力去想。

还有,顿珠是喜看电影的,他是否同时期待着弟弟开车送他到拉萨看电影呢9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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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顿月已经跑遍全藏了。日喀则,阿里,拉萨,山南。对了,还有昌都。他追过大群的黄羊吗?一定追过的,就是轧了千把只也说不定,他是个多么好玩的家伙呵。

我不知那么后面该是什么,删节号?或者一些可以连缀上下文的文字?我不知,我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因为结果大我的意料。我尤其不知该用什么德标准去衡量这个结果。问题明摆着清楚。顿月对于尼姆是失踪了,对于顿珠正在纵横驰骋于自我想象。尼姆对于顿珠,是某个野孩的母亲(她早已不是弟弟顿月的恋人了),同时又是一个年龄相近的女人;尼姆不丑也不算老。就这

也许吧,什么都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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