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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几乎是不能回避的。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
我相信,试图在文化发展的现象中探索超自我的作用这
思想方式,还会使我们获得
一步的发现。我的这
著作很快就要结束了。
相反,它设想一个人的自我从心理的角度来看是能够办到要求它
的任何事情的,他的自我能无限地控制他的本我。这
设想是错误的,即使在正常人那里,他的本我也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受到控制。如果对一个人要求过多,在他
上就会产生一
反抗心理,或是引起神经病,这将会使他
到不愉快。
“
邻犹
己”这一训戒是对人类
攻
的最
有力的防备,并且是文化超自我的非心理学行为的一个
例
。这一训戒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此庞大的
的膨胀只能降低其价值,而不能摆脱人类相互
攻的困境。文明对此置若罔闻;它只是告诫我们,这一训诫越是难以服从,它就越值得去服从。但是在今天的文明中,凡是遵循这个训戒的人与漠视这个训戒的人相比,只能使自己
于不利的地位。如果对
攻
的防备可能引起像
攻
本
所引起的那么多的不愉快,那么
攻
对文明来说是一个怎样的有力的障碍啊!所谓的“自然的”
理学,除了让人们获得一
能够认为自己比别人
的自恋的满足之外,在这里没有提供任何东西。在这
上,基于宗教的
理学提
了关于更
好的来世幸福的诺言。
但是,只要
德在现世得不到酬报,我想
理学的说教就将是徒劳的。我也认为,在这方面人类与财产关系的真正变化肯定要比任何
理学要求更为有效;但是社会主义者对这一事实的认识却变得模糊不清,并且被关于人类本
的新的理想主义的错误概念搞得对实际目的毫无用
了(参看前面第86—88页)
它发布了命令,却不问人们是否能服从它。
在个人的神经病中,我们把使病人和他所
的、被认为是“正常的”环境区别开的对照作为
发
。而对于一个集
来说,它的所有成员都患有同一个失常症,但却不存在个
神经病那样的环境;它也许能在别
发现。至于说把我们的知识运用于治疗,由于谁也没有权力将这样一
治疗
加于集
,所以对社会神经病的最正确的分析又有什么用呢?尽
有这一切困难,我们仍希望有一天有人会敢于提
一个关于文化集
的病理学。
在对神经病的研究和治疗中,倾向于从两个方面来责备病人的超自我。在它的严厉的要求和禁律中,它很少考虑自我的幸福,因为它首先没有充分地估计本我在反对服从这些要求和戒律方面的本能的力量;其次,没有充分地估计现实的外
环境所造成的困难。
因此,为了治疗的目的,我们常常必须反对病人的超自我,并且试图降低它的要求。准确地说,我们也可以同样反对文化的超自我的
理要求。它也没有充分地考虑到人类的
神构造的实际情况。
如果说文明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有这样广泛的类似
,并且运用了与后者同样的方法,那么难
我们没有理由作
如下的诊断——就是在文化要求的影响之下,某些文明或者文明的某些阶段,也可能整个人类,都变成了“神经病”吗1?对于这
神经病的分析
的解剖很可能导致治疗
的建议,这些建议可能自认为
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我不认为把
神分析转用于文化集
这
企图是荒谬的,或者说是肯定没有成效的。但是,我们应当非常谨慎,并且不要忘记我们所涉及的毕竟只是类似之
,而且无论是把人还是把概念,从它们所产生和发展的领域中分离
来都是危险的。再者,对集
的神经病的诊断面临着一个特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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