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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能力的机
组织,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追逐一个其自
之外的目标,当然并不排除这个目标是主
自己
中的某一
分。
在“自
——
”本能中,由
官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决定
的,
照p。费德恩和叶开尔斯的假设,
官的形式和功能决定了本能之目的主动
和被动
。
一
本能之“内容”向其对立面的转化,可以在下面仅有的一
情况下观察到,这
情况就是
向恨的转化。
这
与恨同时指向同一个目标的情形极为常见,这
“共存”现象为人类
情生活中的“矛盾心理”提供了一个最为重要的例
。
向恨转化的例
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极大的兴趣,主要是它不属于我们所提到的本能中的某一类。
毫无疑问,在这两
相反的
情之间有一
极为密切的关系,但没有人会很自然地想到“
”乃是
本能的一个特殊的组成成分,正如我们刚才讨论的其它本能也是它的一个组成成分一样。人们宁愿把“
”看作是整个
生活的一
表现。但这样一
看法并没有消除我们的困难,我们不知
在这
对抗中,最基本的对立是什么。
在“
”中,不是仅包
着一
,而是包
着三
对立面。
首先是“
——恨”的对立,其次是“
——被
”的对立。
除此之外还有第三
对立,即
与恨合并在一起之后,与一
中
状态(或无动于衷状态)的对立。
这三
对立中的第二
,即
与被
的对立,正好同上面说的由主动向被动的转化相一致,也可以与视
本能的最初的情形相一致,这
情形就是“
自己”,即我们说的典型的“自恋”。
接着,
据那作为客
或主
的自我是否转换为一个外在的对象,便使它产生了
的主动
目的或“被
”的被动
目的,后面一
与“自恋”
密相关。
如果我们想到我们自己作为整
的心理生活要受下列三
对立面的支
〔即:主
(自我)——客
(外
世界)、愉快——痛苦、主动——被动〕,就能更好地理解“
情”中包
的各
各样的对立。
正如我早已说过的,自我与非自我(外
世界)的对立(即主
与客
的对立)在其早期阶段上,就已经
现在个
存在中,例如:个
到,它可以通过肌
活动消除(驱赶)外
来的刺激,但它在那些内
刺激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
这样一
对立总是君临于我们所有的思想活动之上,也是我们的研究面临的一个最基本的情况,无论如何也无法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