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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分我的医界同行——但不是全
——都不同意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他们赞成医生享有用分析法治疗神经病患者的专利权。
这可以使你看到,即使在我们的阵营内观
分歧也是允许存在的。
我所采取的立场是众所周知的,在外行分析问题上的矛盾并不影响我们的全面理解。我怎么能向你解释我的这些弟
的态度呢?
我也知
得不确切;我想这一定是职业
所起的作用。
他们的发展途径跟我的不一样,把他们从同行中孤立
来仍然会使他们
到难受,他们希望被“本行业”承认为拥有完全的权利,而且为了换得这
宽容而愿意在重要
不明显的问题上作
牺牲。
当然事实也可能不是这样;说他们是
于互争
下的动机,不但等于是指责他们的情趣低下,而且也等于是认为他们目光短浅。
他们始终乐意介绍别的医生来从事分析,而从
质利益的角度来说,他们想必是
本不会计较究竟是和医界同行还是同外行共占上门求医的患者的。但是很可能还有另一
因素在起作用。我的这些弟
也许是受到了某些保证使医生在分析实践中优越于外行的因素的影响。
“保证使他优越?对了,我们总算说到
上了。看来你终于承认这
优越
了?这样一来,问题就能解决了。”
要我承认这一
并不难。
由此你也可能看到,我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充满偏见。
我迟迟不提这些事,是因为这些事的讨论又必须再次涉及到理论的考虑。
“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首先想到的是诊断问题。当我们要对一位患有所谓神经
疾病的患者
行分析时,我们总会希望事先确定——当然是尽可能确定——这位患者适合这样的治疗,亦即这
疗法能对他产生疗效,但是这
情况只适用于真正的神经症患者。
“照我看来,这是可以从患者诉说的情况,也就是症状中识别的。”
正是在这里会
现新的复杂情况。这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确定无疑地识别的。患者可能会表现一些神经症的表面现象,但实际上并不是神经症的症状——而是某
不可治愈的
神疾病的开端,或大脑中某个破坏过程的初步表现。
这一区分工作——亦即鉴别诊断——并不总是很容易的。也许不是在每一个阶段都可以立刻完成的。这样一
决断的责任当然只能由医生承担。
正如我已经说过的,这一任务对医生说来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一
疾病有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一直表现
良
的假象,直到最后才终于暴
其恶
的特征。
确实,变得
神错
是神经症患者通常的恐惧之一。不过,要是一个医生在诊治这
病症时犯了一段时间的错误,或者一时确定不了如何诊治,这并不会导致任何危害,也不会产生什么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