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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1/3)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初的感觉,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泄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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