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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达
·山。我是半
血鬼。
一个月前……
第一章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
血鬼喝
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
也不喜
——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
了。我接受了作为
血鬼助手的角
,学习如何善
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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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
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
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
术四肢科
克。他伸胳膊踢
,转动脖
,活动肌
。然后,他冲女孩
们眨眨
,把右手中间的三
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
咬了下来。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
壮,能够跑得更快,
得更远;我的指甲
得
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
了。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
,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
;如何在人群中隐藏
血鬼的
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
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
来的手指。
终于,胖
费力地直起腰来。暮先生发
嘶嘶的声音,准备前冲。我摆好架势,绷
了神经。胖
站直了。他听见了什么,向天
板看去——方向错了,笨
!——暮先生纵
一跃。
血鬼
起来的时候,我也
了起来,大叫着,挥刀向他砍去,一心要杀死……
我冒着被听见的危险,向前蹿了几米。幸运的是,暮先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胖
上。
我在偷一个
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
血鬼——
迫我
他的助手。我还加
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
戏团,叫
怪
戏团。
现在我在那
血鬼
后只有三四米远。我
起一直顺在
旁的那把长长的屠刀,不错
珠地盯着暮先生。在他行动之前,我什么也不会
——我要给他机会,证明我可怕的怀疑是错的——但
接着,我看见他绷
了
,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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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
,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
。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
,住最豪华的酒店——
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
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
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除了
术四肢科
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
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
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
地长
胡
;还有
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
先生是怪
戏团的老板。
我
了
手中的刀。一整天我都在练习劈杀,我很清楚要砍杀的确切位置:在暮先生的
咙上迅速地一割,就是这样,再不会有
血鬼,尸
堆里又多了
尸
。
胖
又一次停了下来,弯腰查看什么。我迅速后退一步,担心他会看见我,但就在这时,暮先生
近了他。该死!没有时间躲躲藏藏了。如果这是暮先生选择的
攻时间,我必须靠得更近些。
漫长的几秒过去了。我不敢看那胖
在查看什么。难
他再也不打算起
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