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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3/3)

去倒有几分书生气。只听说是生意场上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不单纯,啤酒肚里净装了些偷摸狗的事。锦绣一早给他们定了。她来到约会的地,想不到竟是一家面馆,当场就想掉走人。她肚里窝着火,站在店门向上翻了好几个白,店里的老板觉得这女人随时都可能厥过去,问她要不要来喝。她摇摇,闪到一边。想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如果这就走,未免显得太过于虚荣,平白给别人留下了。她是劝住了自己。站那里,着毒辣的太,等了老半天。一辆白的桑塔纳停在她的面前,一个着蛤蟆墨镜的男人从车里伸光溜溜的来,问:“你是锦绣吧?”锦绣盯着他脖上那有小指那么的金项链,,他自以为潇洒地往他旁边的座位甩了一个大拇指,说:“上车。”锦绣倒气,想,人老心不老的男人对社会可产生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

她坐在那人的车上,见那人不时转过来从上到下地打量自己,她气不打一来,摸手机给母亲发去短信,说:“这男人适合你。”母亲没回她,估计在那边幸灾乐祸。

开了十几分钟,他们一句话也没说。锦绣把脸别得很开,不让他看她的表情。她现在一定鼻不是鼻不是。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地的北京话,他说:“是的是的,您放心,她已经和我在一起了。”锦绣更加肯定他就是张正勋。

她母亲一早说过,张正勋是北京人。

车到一家咖啡馆门停下,他说:“到啦。”锦绣望去,这咖啡馆倒是不错,旧式小洋楼,爬了满的粉红蔷薇,门外撑着蓝白条纹的大号遮伞,下面摆着田园风格的纯白桌椅,迎合着中产阶级的审趣味,像19世纪的英国小镇上某位淑女的家。之前,好似她不上去这样好的地方,现在,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下了车,想着找什么借早早地脱,没想到车后一溜烟地开走了,锦绣暗吃一惊,想:“逃得比我还快,连这样的人都没看上我,这不伤自尊么!”

“锦绣。”

有人叫她的名字。她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咖啡馆二楼的窗台上,伫立着一个男光照在他的上形成一圈很大的光,她把睛眯成一条才把他看清楚。他招招手,说:“上来吧。”

锦绣这才知,他才是张正勋。原来是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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