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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阅读(6/7)

00万港币,汤松新当时要我跟李纪周讲让他面谈。我说:‘我不说,你说吧。’

“我们到北京当天,李纪周来王府饭店,我和汤松新去接的,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到了我住的房间。汤松新就把为梁耀华帮了忙,梁耀华要给我300万港币在香港买房的情况跟李纪周谈了,李纪周说梁耀华在广州的碑不好,你们要小心他,梁耀华给李莎娜300万也可以,自己先有个落脚,不必再住人家的房。汤松新跟李纪周提说要李纪周面跟梁耀华谈300万的事。李纪周答应了。

“汤松新走后,李纪周跟我讲300万在香港也买不到什么好房,在香港房别太大,只要净,通方便安全就行了。

“不久,梁耀华来到我房间,李纪周跟梁耀华说:‘梁耀华你暂时先拿300万港币给李莎娜,你不能白给,李莎娜也不能白要。以后公司赚了钱再还你。’梁耀华就对李纪周说300万港币不用还了。

“1995年7月,我拿到赴港单程证后,我叫梁耀华把300万港币给了我,我在香港买了一住房,并给李纪周讲了。”

当检察官问及300万港币的质时,李莎娜明确地说:“这300万是我需要,我同纪周说了愿意接受,但他不给我是不会要的。当时梁耀华说不用还的时候,纪周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但是如果纪周让我还,我上还……梁耀华给钱是看中李纪周的官位,有求于纪周。我那时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跟梁耀华不熟。这300万实际上是李纪周在帮助我,是为了我接受这300万。……梁耀华为了找一个大的靠山发展业务,就想与公安联合搞公司。我到新英豪公司是汤松新、梁耀华拉我的公司,汤松新可能告诉梁耀华我与李纪周之间的关系。梁耀华为了利用我。公司遇到事就让我给李纪周打电话疏通关系。我到公司没有投一分钱,是梁耀华给我的。”

李纪周知,拿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所以梁耀华那里了问题,他就得面协调了。正如李莎娜所待:

“新英豪公司在1995年1月4日、1995年3月23日、1995年10月23日、1996年3月6日等多次涉嫌走私被圳蛇公安分局、广州黄埔公安分局扣过货,梁耀华就让我给李纪周打电话,告知货被扣的情况,让李纪周给圳市公安局领导、市领导、广州市公安局领导打电话……协调关系救货。”

通过李莎娜的证词,300万港币的眉目日渐清晰。

现在还差第三方证词:那个李纪周并不喜的梁耀华。

关键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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