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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依法严厉惩
。
“为了有助于公正地审理此案,我们也提请法
注意被告人李纪周在检察机关侦查本案中,侦查后期、审查起诉期间及今天的法
审理中,有较好的认罪态度。”
“以上是我们的公诉意见,请法
采纳,作
公正判决。”
这份公诉词非常
彩,有理有据,从法律的层面剖析了李纪周的犯罪
质、危害,又对李纪周的认罪态度给予了肯定,充分
现了依法办事。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李纪周先是表态认罪服法,同时为自己辩解:
“首先,起诉书的指控我都认罪,我不反悔。但起诉书个别地方的表述不准确。一、梁耀华给李莎娜300万港币,我确实没有
面,也从来没有同李莎娜商量过,李莎娜也没让我
面。钱不是我给,也不是给我,是他们告诉我梁耀华要给。二、我过问新英豪公司的事,因为它是公安
下属协会的公司,我分
协会。我过问并没有让他们放货,过问是正当履行职责。我过问海南奥林匹克勇士号是正确的,造成的后果与我无关……
前车之鉴,令人警醒
我相信李莎娜说的是真话,偏听偏信……三、我认为我个人是自首……四、立功的事,……我认为我是重大立功。“
也许是想把“好态度”继续保持下去以利于求得稍好的结果,李纪周的辩解虽十分
决却并不激烈。然而,辩护人的辩护仍异常尖锐:“虽然李纪周自己认罪,但辩护人是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辩护。通过法
调查,起诉书存在三个问题: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不当;三、李纪周
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
这一番
枪
战,使
审
一个又一个
。法
旁听席上的人们屏息而听。
公诉人几
答辩之后,辩护律师放弃了无罪辩护,退而为李纪周争取轻判。他们提
,李纪周的立功情况尚待查实,认罪态度也一直很好,这些都应该纳
量刑的考虑,判决要充分考虑社会效果。
法

了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
开始几分钟,李纪周显得有些
张,这位惯经大场面的人
,如今第一次作为被告人站在庄严的法
上,这样的发言对他也是绝无仅有的。不过毕竟是见过大阵势的人,很快,他就稳定了情绪。
“今天法
公开审理,是客观、公正、依法的。我真心实意认罪服法。由于过去放松学习而犯罪。我对自己的犯罪很痛恨……法
怎样判我都不过分……无论如何我都是罪有应得……”
李纪周声泪俱下:
“……
谢检察官对我的批评、教育……我经过
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原因是:1长期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2过多地和商人、老板搅在一起,特别是同后来被证明是不法商人的人搅在一起;3没有
好自己的亲属……4为情所困,因情害己……我
于革命家
,有一个很好的过去……父母对我要求都很严格,自己也曾努力上
。曾经在审判‘林彪江青反党集团’案件中
完成任务,边疆地区叛
时我也曾在暴风雨中
披雨衣、拄着木
、肩扛冲锋枪、
先士卒……我的荣誉都是党和国家给我的,没有党和人民我李纪周什么都不是……但是我后来却走上了犯罪的
路……整天在台上给别人讲廉政,在台下自己收受
额贿赂……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我父亲母亲都是走过长征的老红军、老革命,是艰苦朴素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而我、却是腐败的典型、是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亲,对不起年迈的母亲……党的反腐败政策是非常英明的。我是一个罪人,我不够党员资格,但我仍
党,仍希望为国家
事,
一个反面教材。我向党、向国家、向人民认罪,恳请法
给我一个机会。”
这一番剖白,不
是否全都发自内心,听到的人很难不为之
到震撼。
审判长宣布休
时,夜幕也已完全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