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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阅读(2/7)

缠足的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衷于在福建南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的国王的廷里。男人们如此喜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丁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引用托斯·卡莱尔和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自己在讲些什么。

有能力丈夫生下儿。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后裔者可以纳妾。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的。她的一只袜在她死后被她的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引起的,造主在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备运动家的风格,在“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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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的凶残将原来的妻赶走的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情之中,并真的喜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这样,那就让她们这样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缠足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在东方,如果男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情人而不自己的老婆,这时妻只能压抑自己的,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登的妻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扬镳了的妻,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妹那独立神:被遗弃的妻总是在一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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