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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
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
衷于在福建南
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
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
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
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
的国王的
廷里。男人们如此喜
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
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
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
。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
丁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
引用托
斯·卡莱尔和
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
自己在讲些什么。
有能力丈夫生下儿
。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
后裔者可以纳妾。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
。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
。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
的。她的一只袜
在她死后被她的
妈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
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
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
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
引起的,造
主在
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
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
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
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
备运动家的风格,在“
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
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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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
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
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
的凶残将原来的妻
赶走的
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
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
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
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
情之中,并真的喜
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
。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
的
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
这样
,那就让她们这样
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
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
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
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缠足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
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
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
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
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
。在东方,如果男
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
情人而不
自己的老婆,这时妻
只能压抑自己的
,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
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
登的妻
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
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
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
;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
扬镳了的妻
,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
妹那
独立
神:被遗弃的妻
总是
在一
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
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