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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阅读(3/7)

毒也——谁不知尔兰是老大一堆的麻烦。早上我打开电信箱,发现有一老友发来《妖化中国》一书的摘要和背景材料,要我写篇评论文章,登时把我气得脸青——这过了一次还不够么?想要害死我也不是这么害法嘛!后来看看日历,火又消了。今天是愚人节呀。

虽然今天是愚人节,我也不敢再妄评新书了。说本老书吧。我看过的第一本“字书”是《大王历险记》。说老实话,这书还不能算完全的字书,因为有一半是字,另一半是画。其中有些故事很适合在今天讲:大王在森林里打猎,遇上一鹿,可叹的是手边没有弹,只好把樱桃去,打在鹿额上,鹿跑了。过几天在森林里遇到该鹿,它上长了一棵樱桃树。大王一枪把它放倒,饱餐了一顿烤鹿加一顿鲜樱桃。假如这是真的,很有必要给每个人上都打一颗樱桃——门不用带伞了。另一个故事更加神妙:大王在森林里遇上了一只丽的狐狸,就是用最小号的枪弹去打,也难免会伤损。他了一大针,把狐狸尾钉牢在树上,然后折了一树条,狠揍了狐狸一顿。狐狸吃打不过,只好从它自己的嘴里去跑掉了。大王得到了一张完无缺的——至于那没有的狐狸怎样了,故事里没有讲到,我想它应该死于肺炎——没的狐狸很容易着凉。但这么一讲又很没意思了。在愚人节里我想到这么一个理:要编故事,就不妨胡编造——愚人节的新闻看起来也蛮有意思。要讲真事就不能胡编造:虽然没意思,但是有价值。把两样事混在一起就一定不好:既没有意思,又没有价值。当然,这篇有正好是把两样事混在一起来讲。所以它既没有意思,也没有价值。

摆脱童稚状态(1)

在李银河所译约翰·盖格农《社会学》一书中,第十七章“环境”集中叙述了国对内容的作品审查制度的变迁,因而成为全书最有神采的一章。国在二次大战前对“情作品”的审查是最严的,受到打击的绝不止真正的情作品。就以作家为例,不但海明威、雷克有作品被禁,连最为“学”的列夫·托尔斯泰也上了禁书榜。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国的禁书榜上不但包括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劳斯的《恋中的女人》等等,拉伯莱斯的《阿拉伯之夜》和雷克的《西线无战事》也只能节本。事有凑巧,我手上正好有一本国内版的《西线无战事》,也是节本,而且节得上气不接下气。这相似之,我相信不仅仅是有趣而已。以前我们谈到国内对书刊、影视某些内容过于时,总是归因于中外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假如拿国的三十年代和现在中国个对比,就很容易发现新的线索。

自一次大战后,国对情作品的检查呈稳步上升之势。一方面对作品拼命压制,一方面严肃文学中主题不断涌现,结果是从联到州、市政府开了长得吓人的禁单。遭难的不只是上述作家,连《圣经》和莎翁的戏剧也只能通过节本和青少年见面。《圣经》掉了《雅歌》,莎翁掉了所谓猥亵的内容,结果是孩们简直就看不明白。当然,受到限制的不仅是。在电影里禁止表现娼、长时间的,禁止、毒品、混血儿(!!)、病、生育和嘲笑神职人员的镜

当时严格的检查制度有其理论,这理论认为一切对的公开正面(非谴责)的讨论都会导致活动的泛滥,因为知识是行为的前兆。这就是说,冲动是大的,一受刺激就会自动表达来。与此相辅相成的是另一个理论:是危险的,人是薄弱的,必须控制来保护人。这和时下主张对文学作品严加控制的观甚是相似。在我们国家里,现在正有人认为青少年的犯罪和书籍、录像带有关系,还有一些家长反映孩看了与有关的书刊,影响了学习,因此主张对有内容的书刊、录像严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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