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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阅读(3/7)

说明我对恶劣文受。大约是在七○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晚上更。在旅馆里睡不着,我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于是,银灯下呈现一片恐怖的场面。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觉可能会更好一。恶劣的文字给我的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觉可能会更好。

关于格调(1)

最近我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各作品、各人,尤其是各事件,既然有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但总免不了要些格调低的事。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

当年有人问孟,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嫂掉到里,要不要伸手去拉。这涉及了一个带的问题,假如“礼”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是非礼,不去救嫂则“是豺狼也”,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豺狼。必须指,在非礼和豺狼之中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嫂吗要掉里。这个答案有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坏,因为他没有说上了手再去拉嫂,或者拉过了以后再把手臂剁下来。他也没有回答假如落的不是嫂而是别的女人,是不是该去救。但是你不能对孟说,在生活里,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些虚礼牺牲它——说了孟夫准要和你翻脸。另一个例是舜曾经不通知父亲就结了婚。孟认为,他们父关系很坏,假如请示的话,可能一辈结不了婚;他还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结论是舜只好从权了。这个结论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假如舜的父亲稍稍宽容,许可舜和一个极为恶毒的女人结婚,不知孟的答案是怎样的。假如让舜这样一位圣贤娶上一个恶毒的妇人,从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为不够恰当。倘若你说,在生活里,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也肯定要和你翻脸。但不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这说法,总是有欠严谨。好在孟又有些补充说明,听上去更有理。

有关礼与孰重的问题,孟说,礼比重,正如金比草重。虽然一车草能比一小块金重,但是我的估计,金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确是不可能的,因为草和草还不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换算关系,可以作为生活的指南,虽然怎么使用还是个问题。不怎么说,孟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里有些东西重,有些东西轻。正如我们现在说,有些事格调,有些事格调低。假如我们重视格调的东西,轻视格调低的东西,自己的格调就能提升。

作为一个前理科学生,我有些混账想法,可能会让真正的人文知识分看了上长疙瘩。对于“礼”和“”,大致可以有三到四不同的说法。其一,它们是不同质的东西,没有可比;其二,礼重轻,但是它们没有共同的度量;最后是有这度量,礼比重若,或者一单位的礼相当于若单位的;以上的分类恰恰就是科学上说的定类(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这四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区别不太重要)。这四尺度越靠后的越密。格调既然有低之分,显然属于定序以后的尺度。然而,说格调仅仅是定序的尺度还不能令人满意——定序的尺度,礼比重,顺序既定,不可更改,舜就该打一辈。如果再想引事急从权的说法,那就只能把格调定为更加密的尺度,以便回答什么时候从权,什么时候不可从权的问题——如果没个尺度,想从权就从权,礼重轻就成了一句空话。于是,孟的格调之说应视为定比的尺度,以格调来度量,一份礼大致等于一百份。假如有一份礼,九十九份,我们不可从权;遇到了一百零一份就该从权了。前一情形是在一百和九十九中选了一百,后者是从一百和一百零一中选了一百零一。在生活中,作正确的选择,就能使自己的总格调得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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