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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第三条路是加
婚姻生活,那就是说,加
一
比较长期的
的关系,而加
的时候,又认为如果情形许可,还希望此
关系可以维持永久,甚至于至死不渝;同时,此
关系的成立,其所包容的共同旨趣,也不限于
的满足一端而止。三条大路之中,不用说,这第三条最可以引人
胜,最可以扩充与加醇人生的经验,至于有无
女,还是第二个问题。这样一个重视婚姻的看法是古今中外的文明社会无往而不通行的,初不论一个人属于何
宗教,或怀抱着那一派的
德的原则,甚至于不受任何宗教以及
学派别的束缚。这三条可能的大路,在以前的中国,第一条可以说我们是否认的,第二条是默认的,第三条是公认的,即,在我们的民族文化里,真正公认为一条堂堂正正的大路。读者对于这一层如尚有疑问,可把《诗经》的《国风》
分再仔细地读一遍,对于
苌的一些序文,特别是在《关雎》一诗的序文,再低回讽诵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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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心理学(2)
婚姻固然是最好的路,但也是一条必须披荆斩棘的路。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整个的
活动的过程,包括婚姻的一路在内,是崎岖蹭蹬,随时随地可以发生危难,对于神经有病态的人固然如此,对于
心健全的人也未尝不如此。这其间的原因当然不止一端。
冲动的发育比其他冲动的发育完成要来得迟,即在发育开始得比较特别早的人,其完成的期限也必在其他冲动之后;这是一
。
之所以为一
冲动,是有时期
的,或季候
的,而冲动之来,又自有其
烈的冲击的力量;这又是一
。宗教、
德、法律、习俗对于
冲动是最不放松的,它们合起来在
领域的四周安排上许多
的藩篱,不让它越雷池一步;这是第三
,并且是很重要的一
。埃氏这一段议论当然也是适用于一般的文明社会的,不过就中国而论,第三
的适用程度究不若基督教统治下的西洋社会为甚,一样是束缚,礼教的总不若宗教的那般严密。这
程度上的差别是要我们
会的。因此,我们对于
冲动的整个的过程,最需要的是一番卫生与防微杜渐的看法与布置,要应付得聪明,要随在地警觉,一刻不能松懈,因为若有疏虞,前途所演成的困难与纠纷,往往非医学所能完全排解。我们不能不把
的冲动看作一
力量,好比发酵的力量一般,这不止是一个比喻,恐怕也是一个事实,自生理学发达以后,这方面学者的见解确已渐渐地公认
冲动是一
内的发酵作用,由不止一
的
有力的酵母发
,而其表现的方式又可以变化无穷,有健康的,也有病态的,有正常的,也有反常的,有时候并且可以反常到一个程度,教我们几乎看不
来它和
有什么关系,不过无论方式如何,有一
是相同的,即:我们尽
可以在相当限度以内加以控制,加以利导,但决不能把它完全抑制或抹杀。这样一个对于
冲动的观念,把它完全看作一
动的力量,而不是静的事
,虽若比较的新颖,其实前人也早已隐约地看到,
神病理学家安斯
(anstie)在五十余年前已经运用过这个看法来解释不止一
的
神病态,这几
病态后来大都叫作
神衰弱(neurathenia);安斯
是一位早年的
神病理学家,也是一位妇科专家,埃氏在这里称引到他,是因为他在五六十年前所著的一本《神经痛》(neuralgia)里,已经看到
是一个富有动
的东西。埃氏在他的《研究录》里时常征引到他,并且把他推崇得很
,认为他最后来弗洛伊德的升华论的一个前驱。兴登(jameshinton)也曾经把它发挥过,特别是在若
德的方面;后来在自动恋的观念里也有它的成分,假若
冲动不是一段内在的活力,自动恋的
现象自无法解释;到了弗洛伊德,不用说,这观念更遇上了一位能手,弗氏更把它发挥得曲尽其妙。
我刚才说,
冲动是“一些
烈的酵母的发酵作用所产生的一
动力”。这说法还失诸模糊隐约。如果我们要为它下一个更准确的界说,我们不妨换一
气说:
的人格是建筑在一个三边而有密切联系的三角之上的,这三边是大脑、内分
系统和自主神经的机构。自主神经机构是比较在背景之中而不大显
的,但其重要
似乎不减于其他两边。不妨在这里说明一下,这机构包括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
系统、
系统、许多的分
以及这些系统所附带的中枢神经
。这个机构所
制与调节的可以说是生命的全
的基本功能。在心理学者中,耿泼甫(kempf)对于行为中自主的因素,一向认为极有意义,未可等闲相视,因为我们行为里有此成因,所以在生活环境之中,我们会发生他所称的两
富有驱策
的动作的趋向,教我们或取或舍,或趋或避,可以分别叫作趋利的
制(acquisitivepulsion)与避害的
制(avertivepulsion);这两
制的动作大
分是归这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