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部分阅读(7/7)

林舟

1963年生,安徽宣城人。著有文学对话录《生命的摆渡》等。现任教于苏州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系。

齐红

女。1970年生,山东济宁人。著有文学评论集《心灵的炼狱》等。现任教于苏州教育学院中文系。



荆歌:这一期我非常兴地请到了两对恩的批评家夫妇:汪政、晓华和林舟、齐红,一起来聊一聊扰的话题。我一直觉得,扰这个问题,放上桌面来谈,其实是很困难的。首先,什么是扰?有时候很难界定。比方用手拍拍肩膀,或者说几句半真半假的带儿情意味的话,算不算扰呢?说不清是一,取证更难。谁看见了?谁来证明?证据呢?这就像婚内一样,很难判别真伪。据说国有一个什么州,有了一个判例,男女双方的时候,一方中途叫停,另一方必须立即停下来,如果不停,即构成。这在法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但是,同样是无法取证。到了法上,说不清。她说她喊停了,他说没听见。或者说他已经遵照他的指示立即停了。但她还是说他没停。这真是说不清。特别让人不明白的是,既然已经开始了,又为什么突然叫停?如果这样的法案,以及扰案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极为普遍的话,是不是有些恐怖?动不动就可以告你扰,或者婚内。我们在保护自己不受扰的同时,又如何保证自己不受到虚假的扰指控?有趣的是,我听一位心理学专家说,人们对扰的受,其实差别是很大的。同样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在有些人看来,是毫无疑问的扰,会因此觉尊严受到损害。而有的人,却并没有太大的反应。甚至还有的人,会以为你不扰她一下,就表明她不可,没有魅力呢!

晓华:什么是扰?现在准确的定义恐怕也没有,我看到有些关于扰的用这样的描述,“轻浮的举止、亵的目光、暧昧的言语、亲昵的动作”,这好像更难界定了,动作好歹还是有的接的,语言就难说了,每个人文化平不同,所选择的词汇肯定也就不同,一个文化程度不的人可能连生都骂来,你不能说他就在扰你,而一个白领可能用了一个非常文雅的词,你却要状告他了。“暧昧”这个词本来就暧昧,说不清不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程度就更难掌握。汉语本的特大家也清楚,与英语等表音语言相比,每个词都代表了一定的范围,但它的边缘却是模糊的,如果有一个什么办法,加s就是暧昧的,不加s就不暧昧就好了。

汪政:什么是扰确实说不准。现在动不动就告扰的,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就不怎么好理,很为难法官,一个地方判了,另一个地方不见得判,中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别人的案例只能参考,不能沿用,结果搞得大家不兴。告扰我以为比告还要有勇气,了,反正就那么回事,告扰怎么看都有“秀”,又没有把你怎么样,搞得像个什么似的,不好别人会说心理有问题。现在,病有富贵病,这扰案就是富贵官司,文明官司。

荆歌:汪政认为扰不算回事,但它也许是“那一回事”的前奏呀。跨过了这门槛,就要有“那一回事”了。所以许多人很把它当回事,并不小看它,也是可以理解的。

齐红:我觉得还是可以说得清楚,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的界定。既然是“扰”,那就意味着某行为已经对对方构成了“侵犯”,让她(他)觉到了不适、厌恶和被。假如一个人没有觉到这样一些生理和心理的反,比如像荆歌说的没被“扰”反而觉得自己没有魅力,那就无所谓“扰”的问题。当然,每个人对“扰”受和定义的程度可能不一样,相同的语言行为在一个人那里没什么严重(轻度扰),可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也许就是不可忍耐的羞辱。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