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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舟
1963年生,安徽宣城人。著有文学对话录《生命的摆渡》等。现任教于苏州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系。
齐红
女。1970年生,山东济宁人。著有文学评论集《心灵的炼狱》等。现任教于苏州教育学院中文系。

扰
荆歌:这一期我非常
兴地请到了两对恩
的批评家夫妇:汪政、晓华和林舟、齐红,一起来聊一聊
扰的话题。我一直觉得,
扰这个问题,放上桌面来谈,其实是很困难的。首先,什么是
扰?有时候很难界定。比方用手拍拍肩膀,或者说几句半真半假的带
儿情
意味的话,算不算
扰呢?说不清是一,取证更难。谁看见了?谁来证明?证据呢?这就像婚内
一样,很难判别真伪。据说
国有一个什么州,有了一个判例,男女双方
的时候,一方中途叫停,另一方必须立即停下来,如果不停,即构成
。这在法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但是,同样是无法取证。到了法
上,说不清。她说她喊停了,他说没听见。或者说他已经遵照他的指示立即停了。但她还是说他没停。这真是说不清。特别让人不明白的是,既然已经开始
了,又为什么突然叫停?如果这样的法案,以及
扰案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极为普遍的话,是不是有些恐怖?动不动就可以告你
扰,或者婚内
。我们在保护自己不受
扰的同时,又如何保证自己不受到虚假的
扰指控?有趣的是,我听一位心理学专家说,人们对
扰的
受,其实差别是很大的。同样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在有些人看来,是毫无疑问的
扰,会因此
觉尊严受到损害。而有的人,却并没有太大的反应。甚至还有的人,会以为你不
扰她一下,就表明她不可
,没有魅力呢!
晓华:什么是
扰?现在准确的定义恐怕也没有,我看到有些关于
扰的用这样的描述,“轻浮的举止、
亵的目光、暧昧的言语、亲昵的动作”,这好像更难界定了,动作好歹还是有
的接
的,语言就难说了,每个人文化
平不同,所选择的词汇肯定也就不同,一个文化程度不
的人可能连生
都骂
来,你不能说他就在
扰你,而一个白领可能用了一个非常文雅的词,你却要状告他了。“暧昧”这个词本来就暧昧,说不清
不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程度就更难掌握。汉语本
的特
大家也清楚,与英语等表音语言相比,每个词都代表了一定的范围,但它的边缘却是模糊的,如果有一个什么办法,加s就是暧昧的,不加s就不暧昧就好了。
汪政:什么是
扰确实说不准。现在动不动就告
扰的,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就不怎么好
理,很为难法官,一个地方判了,另一个地方不见得判,中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别人的案例只能参考,不能沿用,结果搞得大家不
兴。告
扰我以为比告
还要有勇气,
了,反正就那么回事,告
扰怎么看都有
“秀”,又没有把你怎么样,搞得像个什么似的,
不好别人会说心理有问题。现在,病有富贵病,这
扰案就是富贵官司,文明官司。
荆歌:汪政认为
扰不算回事,但它也许是“那一回事”的前奏呀。跨过了这
门槛,就要有“那一回事”了。所以许多人很把它当回事,并不小看它,也是可以理解的。
齐红:我觉得还是可以说得清楚,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的界定。既然是“
扰”,那就意味着某
行为已经对对方构成了“侵犯”,让她(他)
觉到了不适、厌恶和被
迫
。假如一个人没有
觉到这样一些生理和心理的反
,比如像荆歌说的没被“
扰”反而觉得自己没有魅力,那就无所谓“
扰”的问题。当然,每个人对“
扰”
受和定义的程度可能不一样,相同的语言行为在一个人那里没什么严重(轻度
扰),可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也许就是不可忍耐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