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改名(二)
改地名,是和改爵名相关联的。这话怎么讲?
前面说到,周代社会的维系,是以宗法制做为基础的。理论上讲,周朝整体是一个大家族,周天子就是最大的大宗,各地相对于周天子而言都是小宗,但各地都有局部区域的大宗,这就是“公”。局部区域的“公”不能天天到周天子这里,就得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各诸侯国再按五等爵的级别、按分封制的精神逐层分封下去,形成一个金字塔的结构。公、侯、伯、子、男,层层相套。宗法制和分封制结为一体。简单说,就是什么爵位分什么地。爵高者,分的地,包括爵低者的地。男爵以下,就是平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再低的,连地位都没有,就是奴隶,和牛马财宝等成为主子的私产。
王莽觉得,新朝的维系,也应当遵求此理。不仅什么爵位的人应该做什么样的官,而且更要坚持什么爵位的人分什么样的地。官、爵、地,三者互相关联,世袭制的“接班”制度也因此而重新恢复。于是他下令:公爵为一同,可以有一万户(民众的租税),面积方圆百里。史书统计有“公”十四人;侯爵、伯爵为一国,可以有五千户,方圆七十里。史书统计有“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爵、男爵为一则,可以有二千五百户,方圆五十里。史书统计有“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前汉时期的“关内侯”原为二十等爵中仅次于侯爵的次高级别,这时叫做“附城”,相比于新封的爵制,降了级别(特别包括诸多刘氏宗亲),仅可拥有九百户,方圆三十里。史书统计有一千五百一十一人。
有了规定,就得照章办事,对于全国的地名,就要做调整。
首先便是恢复《禹贡》中“九州”(也就是现在时常提起的“九州华夏”及各种“九州”的说法),把汉武帝十三部州改为“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把原部州具有监督职能的最高长官“刺史”改为“州牧”,爵位封为男爵。当然了这时的州牧还没有很大的权力,只是监督一州所属的几个郡,基本还是个纪检委。(因为郡守是侯、伯这等的高爵。你等着后汉的后期,就不一样了,是帝国崩溃的因素之一,留到后话。)
其次是具体地名的大改。如仿照周代的“宗周”、“成周”,以义阳(洛阳)为新室东都,以常安(改“长”为“常”)为新室西都,是为二都。再如河东郡,改名为兆阳;颍川郡,改名为左队……太多了,全国一百多个郡,一千多个县,都有改名,你查《汉书地理志》都可查得到。甚至到了新年号“天凤”之后,年年都变,一郡最多时,要改五次,最后再“折腾”回来。发个诏书,往往要在新地名后面加上括弧(开玩笑的,古时没有标点符号,但能读出来这个意思哈)。比如这个:“制诏陈留大尹、太尉:其以益岁以南付新平。新平,故淮阳。以雍丘以东付陈定。陈定,故梁郡。以封丘以东付治亭。治亭,故东郡。以陈留以西付祈隧。祈隧,故荥阳。陈留已无复有郡矣。大尹、太尉,皆诣行在所。”
说实话,我看到这个也有点蒙。
大概是这意思:“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陈留郡的郡守、都尉听着:把益岁以南的地方划入新平(新平,就是过去的淮阳)。把雍丘以东并入陈定……”麻不麻烦呀!
说实话,我对王莽个人还是比较同情、理解的,至少在我眼里,他不是太坏的形象。
本章尚未读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