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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3/5)

十涌泉跃鲤

舍侧甘泉,一朝双鲤鱼。

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

[原文]

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好饮江,妻汲而奉之。母更嗜鱼脍,夫妇作而之,召邻母共。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日跃双鲤,诗取以供母。

[译文]

姜诗,侍奉母亲非常孝顺。姜诗的妻庞氏,照顾婆母更是十分谨慎,特别勤快。母亲非常喜喝江,庞氏便亲自去江边挑江回来给婆母喝。母亲特别喜吃切细的鱼,姜诗夫妇便把鱼心制作后让母亲吃,并且每次都要请邻居的母亲来作陪。有一天,在他们住的屋旁边,忽然,泉的味和江一样,泉中每天还蹦两尾鲤鱼,姜诗夫妇正好可以取来供母亲用。

十一拾椹供亲

黑椹奉萱帏,啼饥泪满衣。

赤眉知孝顺,米赠君归。

[原文]

蔡顺,字君仲,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岁荒不给,拾桑椹以异盛之。赤眉贼见而问曰:“何异乎?”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贼悯其孝,以白米三斗蹄一只赠之。

[译文]

蔡顺,字君仲,从小失去父亲,侍奉母亲非常孝顺,正逢王莽世,连年灾荒,不果腹。为了糊,蔡顺只得去山里拾桑椹用以充饥。拾桑椹时,他准备了两只不同的篮来盛桑椹。有一次,蔡顺山拾桑椹,被一赤眉军见到了,他们惊奇地问他:“为什么用两只不同的篮来盛桑椹呢?”蔡顺回答说:“把成熟的黑桑椹留着专门给母亲吃,不成熟的红桑椹自己吃。”蔡顺的孝心动了这群赤眉军,他们送给蔡顺三斗白米、一只蹄,让他带回家孝敬母亲。

十二刻木事亲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

寄言诸女,及早孝双亲。

[原文]

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长而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木像见兰,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

[译文]

丁兰,自幼父母双亡,没有能够尽一孝心。长大成家以后,经常想起父母生育自己的辛苦,便用木雕刻成父母的偶像,如同活着一样天天供奉。时间一长,丁兰的妻便对偶像不太恭敬。有一次闹着玩,丁兰的妻用针去刺偶像的手指,不料木的手指竟然被戳血来。后来,偶像见到丁兰的时候,两只睛中都掉了泪。丁兰知了事,询问妻后,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他立刻将妻从家中赶了去。 [page]

十三怀桔遗亲

孝顺皆天,人间六岁儿。

袖中怀绿桔,遗母事堪奇。

[原文]

陆绩,字公纪。年六岁,于九江见袁术,术桔待之,绩怀桔三枚。及归拜辞,桔堕地。术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桔乎”绩跪答曰:“吾母之所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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