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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无敌步兵(3/7)

非与国家有必然关联之概念,虽然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为统一,但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汉之界定,本要看他之行为是否背叛、或者葬送了以汉民族为主的中华民族之本利益,而不是看其是否效忠于某一家一室。是故,蒋氏败居台湾,柄守民族大义,不为汉;而李贼登辉之的分,以卖中华民族之利益为己任,故天下华人同声共愤,人人得而诛之,此则汉之活例证也。所谓背叛,是把利益卖于异族,如秦桧汪卫者;所谓葬送,如贪婪蛀本民族之血,虽不卖于人却也给本民族带来极大损伤,如历来之贪官污吏、尸居其位之无能蠢徒;此二者都应算之列。

同时,对中华民族之本利益的界定和诠释权,也决不纵于任何权,抑或无论是被虚幻化、或是被象化的“人民”之手。权统治者之利益向难与民族之利益相统一,固已被历史所反复证实;即便是所谓最广泛之“人民”,也必要受时代之局限,而难于看清本民族之利益,究在何。因此,如果要对是否汉作一公正的评判,则拥有最后评判之权力者,只有时间,和绵延于时间之中的被真实书写之历史。是故,秦桧虽能以欺瞒天下于一时而善终其,亦不免于长跪千载任人唾弃;袁崇焕虽被愚昧民众唾骂而活活生,其忠魂碑骨终能历万代而永久,共三光而永光。

除了可前述的背叛与葬送、即拿了民族利益去卖和拿了利益自己吞吃之间来分别外,还可据其行状、危害大小行归类。

以危害而论,可分大汉、中汉和小汉。诸如汪卫周作人者一人附逆可使民族抗击外来侵略之锐气受剧挫者,是为大汉;以手无缚之力鼓噪簧为敌效命惜无多大影响力但总能时不时得赏钱如时下那般四窜求洋人制裁中国来换买米的钱者,是为中汉帽给鬼站岗放哨带路抓八路顺便到良民家偷狗而心里总还惴惴不安者,是为小汉

以行状论,则可分苦命汉、白痴汉和泼者。苦命者,是只知为敌效命作一肚也不敢倒,如洪承畴那样睛累瞎而没得大官作、如阮大铖那样跑的累死也没人埋者也;白痴者,是为敌效忠却被其玩掌之间、一旦油料被轧尽则被廉价兜卖甚至置之不而自己还懑不知一脸纯情相,如魏师傅者也;最后一即所谓泼,是诸汉中时尚比较多见者,即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上“汉”字样,然后跣足光散发沿街蹿见人就长哞一声“我是汉”,随后就现一脸得意状、从别人惊讶猛醒后顿喝一声“打”之中获得无上之满足者也。

以上述之标准衡量之,则战败被俘并甘愿受降之汉将李陵,又该属于哪一类呢?

(四)

如果将李陵投降的原因尽归于其贪生怕死,似乎不太能让人信服。作为从小熟韵“虽忠不烈,视死如归”之理的名将李广之后,作为临十倍于己之敌苦战近十日而毫无惧的一代名将,生死似乎不应当是特别重大的问题。而况李陵在最后关,确实是想一死了之的。之所以不死而要受降,却让兵士们尽可能杀重围向汉武报信,似乎别有考虑。诚如后人伪托《答苏武书》所的:“陵岂偷生之士,而惜死之人哉?宁有背君亲,捐妻,而反为利者乎?然陵不死,有所为也,故如前书之言,报恩於国主耳”。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汉初自汉到汉武,对功臣一直是很克薄的。从汉的诛杀韩信、韩王信等,到景帝时为应付七王之而无辜诛杀晁错,到武帝时的腰斩公孙敖等,一路下来血光不断,正应了“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良将亡”之古训。李陵的祖父飞将军李广,也大抵应算是被当朝给死的。而今李陵一败军之将,战虽至勇矣,失利之责却无可推诿;李广利路博德之不救援虽或有意如此,可人家是皇亲国戚,权位重。以汉武之刚愎暴躁,再加自己临行前所立下的一番豪言壮语及汉武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如今纵有百,又如何能给自己辨个清白?此所以李陵要哀叹“无面目报陛下”的了。然而自己明明被人算计,而功业不成,如此赴死于国事无补,自己也死难瞑目。毕竟,“陵自不难刺七寸切心以自明,刎亡粉切颈以见志,顾国家於我已矣”(《答苏武书》);一死易,不死难。不如让兵士们回去先告当朝以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自己且暂留此有用之,待来日寻的时机再立奇功,譬如生擒或刺杀单于,到时既报家国,还朝或还能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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