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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矫枉过正。他们很快就得到云南百姓的衷心拥护决不是偶然的。连封建文人也称赞
:“孙可望等立法甚严,兵民相安。”2
九千六百两,每斤征银六厘”1。可见,在大西军余
治理云南期间,盐业产有很大的发展,来自盐课的收
每年多达白银十余万两。通过铸钱、整顿盐课、商税以及田赋制度的改革,为大西军的稳定云南
而
滇抗清奠定了经济基础。
易仍通用贝币,称为■。天启末至崇祯年间虽由政府提倡,逐渐使用银钱1,但民间积习用■者还很普遍。孙可望等铸兴朝通宝后,下令“禁民用贝,违其令者刖劓之。辛未(当为辛卯1651)通行”2。至此,云南在商品
通过程中才普遍用钱,同其他各省趋于一致,这对于活跃云南和内地经济上的

有
远的意义。
整顿军纪:大西军初
云南时为消灭政治上的敌对势力曾经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为解决粮饷又曾在短期内实行过“打粮”、“追饷”措施,因而在一段时间里在云南官绅士民中造成一
恐怖气氛。孙可望等在站稳脚
后,立即改弦更张,申明军纪,“凡发兵征剿,所过大路,
犬不惊,百姓卖酒
者路旁不断。如兵余小
有擅夺百姓一
者,立刻取斩;如该主不首,连坐;该
官失察,责八十
。立法若是之严,故民得安息反富庶焉”2。史籍中记载了一个典型的例
:“有抚右营兵
前往禄丰驼粮,回至草铺歇下,有一兵失手误伤百姓方二岁小儿一个。百姓喊叫,杨总兵得知,将兵拿去责四
,断烧埋银十两。不意草铺
庄报与刘文秀。及杨总兵押粮至省回话,刘文秀大骂,要责杨总兵一百
,众官力保方恕。将打死小儿之兵拿去,立刻绑
小西门外枭首,将
传送草铺号令。”1士卒误伤小儿致死竟被砍
示众,执法显然过严,但由此可见大西军领导人为防止军队损害百姓利益,不
加
军队建设和训练:大西军
云南以后,因地势僻远,同内地各方面势力都脱离了接
;然而,孙可望等人却始终密切注视着国内极其尖锐复杂的阶级搏斗和民族征战的
程,随时准备奔赴疆场,重显
手。因此,他们以云南为基地,秣
厉兵,军事训练抓得很
。史籍记载,大西军平定云
三,在军事方面,孙可望等采取了十分有力的措施,主要包括严肃军队纪律、加
训练、改善军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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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的井盐生产也加
了
理,借以消除陋规,增加财政收
。孙可望派总兵史文为盐税司,负责征收盐课和商税。“黑、琅两井之盐归官,令商人在省完工本,领票赴井支盐。由是凡系盐商悉大富,以白镪为瓦砾矣。??每一下
,赏赉动以万计”3。清代人士刘孟弘说:“
全滇盐政考,井有九:黑、白、琅、云龙、安宁、阿陋、只旧、弥沙、景东也。黑井旧额岁征课二万六千六百两,白井一万五百两,琅井二千四百两,云龙等六井共征一万六百四十九两三钱六分。自明季投诚伪官史文开报黑井岁办课九万六千两,每斤征银一分六厘;白井办课二万八千五百六十两,每斤征银八厘;琅井办课
改善军队供应:孙可望等人决定“将各州县田地分与各营
,即令彼
坐就
。凡兵丁日支米一大升,家
月支米一大斗,生下儿女未及一岁者,月给半分,至三岁者如家
。给
分三等:
号者,日支料三升;二号者,日支料二升;三号者,日支料一升。不时查验,瘦者责治有差”5。军需供应也作了妥善的安排:“安杂造局四所,不论各行匠役,尽拘
局中打造。凡兵之弓箭、盔甲、
枪之类有损坏者送至局内,挂下营
、队伍、姓名,三日即易以新什
。每贼兵有家
者,每冬人给一袍
;无家
者,一袍之外人给鞋袜各一双、大帽各一
。如是
南全省之后,“拥兵三十余万,家
倍之”3,兵员数量显然比
滇之初有较大的增长,其中既包括了对原明朝官军的改编,也
收了不少当地少数民族的军队。为了
练士
,在昆明征发数万民工,扩建教场,“日夕
练士卒,三、六、九大
”4,从而为不久以后
滇抗清准备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