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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地方豪
们联合贪官们所霸占!
而一旦这
乡老会被地方豪
和贪官们霸占,普通老百姓就很难再控制了。贪官们联合地方豪
,有无数的手段可以让乡老会成为他们的一言堂。
最好的实施方法,是首先
选一批清廉的优秀官员,不超过30个,然后对这些官员培训。然后将这些官员任命到一些选定的州府,用5-10年的时间,让这些官员指导、培育这几十个州府的地方自治发展。
一开始的时候,由于人民对该制度的不熟悉,可以缩小乡老会的权限,即乡老会拥有对低级官员,如保长、甲长、吏员、其他辅助官员的任命权和罢免权,对地方财政的监督权、审
权。
当这个制度实施几年后,可以将县丞、同知一级别的中级官员罢免权
付给乡老会,并将地方财政的预算权、审批权,地方军队的监督权也
给乡老会。
最后,才是将地方最
行政长官的罢免权、地方财政的全权、地方军队的罢免权一起
给乡老会。这时,已经熟悉了民主制度的人民,会很重视自己的选举权,不再会被地主豪
轻松夺去发言权了。
当全国有这么几十个样板后,再逐步将之推行到全国,就不是那么艰难了。这时,就能有效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应了。
再说说地方军权。
有人会担心,给予地方自治的同时建立地方军队,会有危险。在下不这么认为。
首先,除了国朝和清朝以外,中国绝大
分中央帝国都会建立地方
队。一方面是因为汉人王朝对本民族向心力的自信,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太大了,单单靠中央军队,是无法灵活反应的。
当然,除了东汉和唐朝,各朝代都对地方
队有很多限制,最基本的限制就是,行政权与军权的分离。
而在下设计的这个制度,行政权和军权也是分离的。地方最
行政长官有义务为地方军队提供补给、装备,甚至有权利监督地方军队的训练、
理,但绝对没有对地方军队的指挥权。同样,地方的另一个权力机构,乡老会,也对地方军队的训练、装备等情况拥有监督权,甚至拥有对地方最
军事长官的罢免权,但是却没有地方军队的指挥权。
有人会说,如果乡老会依仗其财政权以及同乡关系试图控制地方军队怎么办?且不说区区一个州府的地方军队能够对中央政府造成什么危害,至少地方军事长官的任命权把握在中央政府手里,只要这个军事长官不特别无能,至少能够将这个情况汇报到中央政府吧?
况且,乡老会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权力机构,拥有上百名乡老,很难想象这上百名乡老大都能够铁心造反------造反这
工作,不是那么容易取得共识的。同样,也很难指望拥有上百名乡老的乡老会,能够将造反这
及其需要保密的工作无声无息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