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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阅读(4/7)

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扣到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上还是不大对。从另一方面来看,负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且有施展这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已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我倒不存这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玲初角,显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作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昆德拉的话说,只喜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艺术的。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写法就叫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特写《法官和他的刽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到完,但是完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这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找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于非的年代。在非的年代里,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也。想和想吃都是人的一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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